10元处罚力度难以起到惩戒作用
《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将修订
记者上午获悉——个人违法吸烟最高有望罚200元
本报讯(记者李洁)本市有望在修订《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时,适当提高对违法在公共场所吸烟个人的罚款额度。
今天上午,北京中医药大学健康法学院学生在京举办模拟法庭,就原告刘霞关于其在办公室长期受害于二手烟的诉讼进行审理。此举旨在让更多的市民了解本市控烟方面的法律知识,支持受二手烟侵害者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健康合法权益。
据介绍,依据本市现行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以及2008年公布实施的《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若干范围规定》,将禁止吸烟的管理权下放给每一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医院、宾馆、餐厅、歌舞厅、银行、商店、证券公司和办公大楼的管理者。要求在诸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办公、会议等的室内工作场所,不仅要有禁烟规章制度,也要悬挂禁烟标识。
全国公共场所控烟立法专家组成员、北京市修订《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立法参与者崔小波教授表示,依据上述法规,受二手烟侵害的市民,可以依法对违法吸烟人提起诉讼。
目前,本市相关法规对于个人公共场所违法吸烟的处罚为10元,处罚力度较小难以起到惩戒作用。据了解,目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已将修订《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纳入立法规划。
作为本市法规修订草案的起草参与者,崔小波教授表示,根据对市民调查结果,立法调研专家组计划在法规修订草案中将个人在公共场所违法吸烟的处罚额度从目前的10元提高到50—200元。
崔小波教授表示,根据专家组对北京市民的调查显示,在6000多人参与的随机调查中,70%的被调查者对个人违法吸烟罚款提高至最高200元表示支持。其中半数以上市民还表示希望政府加大控烟的执法力度。
据介绍,《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修订草案的内容起草,有望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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