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一份“自杀情况说明”,丢下一家老小,36岁的龙泉驿区教师张文(化名)在家中自杀身亡。在最后留下的文字中,张文对替自己医治伤腿的医院进行“炮轰”。“自杀说明”记载了些什么?“说明”背后又有什么样的隐情?记者对这起事件展开了调查。
非常事件 车祸伤者留下“说明”后自杀 36岁的张文是龙泉驿区某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去年12月23日下午5时50分,张文驾车在龙泉驿区北干道上与一辆奥拓车相撞。张文右脚骨折,随后被送往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救治。
在医院,丁某、万某两名骨科医生为张文做了诊疗,随后,张文接受了骨科手术。效果并不理想,一个月过去了,张文的伤并未好转。
2009年1月24日,传统的大年二十九。张文从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出院。期间,他曾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求医。1月27日,张文再次回到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住院。
1月30日上午,张文擅自从医院回到家中,结束了生命。一切毫无征兆。事后,张家人悲痛万分,在替张文料理后事时,他们突然发现一份“自杀情况说明”,众人皆惊。
“自杀说明”:医院没治好我 在家属向法院提供的相关资料中,记者找到了这份“自杀说明”。
在“说明”的开头,张文写下了自己的名字,以及自杀的时间、地点。在正文的第一段,他直接道出自杀的原因。
“本人因骨折手术失败,右足背皮肤缺损伴有多种感染,痛苦万分,而选择自杀……”张文表示,家人对自己很好,他的选择和家人没有关系。在第一段的最后,张文称他选择自杀与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严重有关”。
“该骨科(龙泉第一人民医院骨科)不具诊治和手术实力,给许多患者造成严重的后遗症和终生的严重痛苦。如我术后严重感染,皮肤严重缺损,露出肌腱,且久治无效,给我造成巨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和极大的痛苦……”在“说明”中,张文请求相关部门追究为他治疗的丁某、万某两名医生的责任,他认为,两名医生对他的治疗是一次严重的医疗事故。
“他们自知自己科室无力治疗,但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不顾病人的死活就医治……由于钢针的不科学安放,(我)术后右脚严重供血不足,术后一个月右踝仍严重软组织肿胀(以上均有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病情报告书)……像我这么严重的伤情,他们两位医生当时就应该及时让病人转至上一级医院治疗……”张文说,丁、万两名医生承诺能治好他的伤,还向他的妻子索要每人200元的红包。“这些情况,当时同病房的柏合镇双碑村村民曾某某、宁某某可以作证。”
最新进展 家属告状 法院已受理案件 “自杀情况说明”的出现让张文的家属气愤难当。他们来到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复印了张文的病历等相关资料。令家属不解的是,张文的住院档案中有两次不同的出院记录。
在起诉状中,张文家属提出了质疑:“两份出院记录的入院时间同是2008年12月23日,出院时间却分别为2009年1月25日和2009年1月31日。在具体的记录内容上,2009年1月24日之后没有记录。”家属表示,这样的记录并不完整。同时,张文家属还指出,张文自杀当天本应在医院接受治疗,由于医院疏于看护,使得他擅自回家后自杀,对此医院也应负责。
张文家属认为,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医疗差错,造成张文伤口无法愈合,导致其产生严重的受挫感,无法接受自己可能残疾的事实,从而产生自杀的想法。今年3月,张文家属将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告上龙泉驿区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张文有个11岁的儿子)等共计37.9万余元。目前,龙泉驿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5月13日,记者致电张文之妻。张妻表示,她已不愿再多提及此事,相信法院最终能作出公正判决。
记者调查 医院表态:不方便接受采访 张文“自杀情况说明”中称选择自杀是由于医院手术失败,让自己痛苦不堪所致。那么,张文的手术情况到底如何?他所称的医生向他索要红包一事是否属实?医院对两份出院记录作何解释?对双方的官司,院方又持何种态度?带着一系列疑问,5月13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
在医院门诊外的宣传栏上,刊出了“自杀说明”中提到的丁某、万某两名医生的个人资料介绍。丁某是该院骨科主任,资料中称其“从事临床医学20年,是龙泉名医”。
经过一番打听,记者来到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骨科。在骨科医生办公室,丁某正笑着和几名同事聊着什么,记者走进门后说明来意。丁某听见“张文”两个字后,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并礼貌地打断了记者的话:“关于这件事我不方便说,请你和院方联系。”
随后,记者来到该院行政楼2楼,医务科科长蔡某接待了记者。当听记者提到“张文”和张家状告医院一事时,蔡科长称,张文自杀不关医院的事,张家人纯属无理取闹。当记者提出想对整件事件作进一步了解时,蔡科长表示需要请示医院领导。
在蔡科长的带领下,记者来到行政楼3楼。蔡科长走进一间办公室,几分钟后走出门。她告诉记者,经请示,医院分管行政的领导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随后,她头也不回地走了下楼。
走出行政楼时,医院的一张通知单引起了记者注意。通知提醒全体医生在5月14日听一堂讲座,负责讲课的是成都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课题为“医患沟通”。
同房病友:没有看到医生收张家红包 张文在“自杀情况说明”中提到,和他同病房的病友、柏合镇双碑村村民曾某某知道很多事,他能证实医生索要红包等情况。5月14日上午11时许,记者在柏合镇双碑村找到了正在田里干活的曾某某。曾某某称自己确实曾和张文同住一个病房。但对于张文提到的红包问题,他称自己并没有看见医生收取张文家属的红包,自己也没有遭遇医生索要红包。
卫生部门:患者应注意搜集证据 5月14日上午12时,记者还来到了龙泉驿区卫生局。该局医政科工作人员杜友明告诉记者,如果医生向患者索要红包,患者应当注意搜集证据。“一旦证据确凿,患者可向卫生局举报,卫生局相关部门将按规定对相关医院进行严肃处理,同时,相关医生也将接受相应处理。” (来源:成都晚报)
(责任编辑: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