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8日讯记者姚芃国家工商总局今天发布了广告管理提示公告,明确信用卡相关广告中,不得含有“信用卡提现”、“信用卡贷款”等违法违规提供信用卡办理和提现服务的内容。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
根据通知有关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向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和信用卡持卡人特作公告提示。
公告明确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要认真履行广告发布审查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信用卡相关广告内容,不得为无营业执照或没有发卡机构授权的中介机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信用卡广告。
信用卡相关广告中,不得含有“信用卡提现”、“信用卡贷款”、“POS消费提现”、“刷卡取现”、“办卡刷卡一条龙服务”、“代还信用卡透支款”等违法违规提供信用卡办理和提现服务的内容。
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信用卡相关广告的监管,对发现的违法广告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