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8日讯记者刘宏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就进一步规范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强调对补贴对象审核、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实行公开透明的办法,切实防范资金被骗取、挪用。
通知指出,对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返乡农民工,主要开展1至6个月的实用技能培训。对在岗农民工,由用人单位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组织其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对未能继续升学且有进城求职愿望的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主要依托技工院校开展6至12个月的专业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
通知强调,各地要按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用于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培训资金,根据培训专业(工种)的培训成本和培训期限,按照培训的课时数合理确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开展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的日常工作经费,应从部门预算中安排,不得占用就业专项资金。要对补贴对象审核、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实行公开透明的办法,切实防范资金被骗取、挪用,确保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