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措施。据悉,中央财政将对老旧汽车报废再次加大了补贴力度。补贴资金从之前的10亿元,再增40亿元,达到50亿元。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国家结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加大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力度,出台鼓励“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下乡”等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消费,对拉动内需,稳定和扩大就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促进扩大内需,根据我国家电、汽车产业发展和消费市场实际,有必要实施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的政策措施。这不仅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也有利于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
会议决定,采用财政补贴方式,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
主要增加两类汽车补贴 在现有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基础上,扩大补贴范围,加大补贴力度。一、符合一定使用年限要求的中、轻、微型载货车和部分中型载客车,适度提前报废并换购新车的;二、提前报废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I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并换购新车的,按照原则上不高于同型车单辆购置税的金额给予补贴。
在多省市试点家电“以旧换新” 在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和福州、长沙,开展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5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试点。对交售补贴范围内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原则上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分品种确定最高补贴额度;对回收补贴范围内旧家电并送到拆解处理企业的运输费用,给予定额补贴。
补贴上涨,催热车市 今年中央财政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从10亿元增加到50亿元,同时安排20亿元资金用于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会议要求各有关省市和部门加强领导,制订明确的实施细则,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回收处理能力。要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方便广大消费者,同时充分发挥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
月22日,财政部和商务部发布公告,公布了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车辆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将2009年报废补贴资金从2008年的6亿元,增加到10亿元。主要补贴范围是城市公交车、大型汽车和农村载客车。
而1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也做出决定,自2009年3月1日起,中央财政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受包括购置税减半和上述政策在内的多项政策影响,2009年前四个月,中国汽车销量达到382万辆,同比增长9.3%;4月销量115万辆,创下历史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