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污水处理费拟下半年提价
0.9元/吨 7月1日起,居民生活类污水按0.9元/吨收费,比目前的收费水平提高0.2元/吨
本报讯(记者赖伟行)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方案经广州市物价局同意,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在实施自来水阶梯式计量水价之前,对居民生活类污水按0.9元/吨收费,比目前的收费水平提高0.2元/吨。
这是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水务局了解到的。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和增城市的征收管理办法参照《办法》另行制定。
“污水处理费的收费主体将变为广州市水投集团,而资金使用者则是其下属的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昨日向本报记者透露,过去污水处理费上缴后由市建委代管,使用需财政审批,而这次调价的同时收费主体将发生重大改变。
根据《办法》,凡使用城市自来水的用户,城市污水处理费按用水量的90%计征,用水量按自来水供水企业的抄表水量为准。在全市自来水(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后,居民生活类污水也将实行阶梯式计量收费。由于自来水阶梯式定价的前提是“一表一户”改造工程全部完成,按照当初的计划,改造工程要到明年才能完成,这意味着居民用水的污水处理费采取阶梯式计价将会至少推迟到明年。
去年底举行的城市污水处理收费听证会上,污水处理的成本问题成为代表和专家的争议焦点。广州市水投集团新闻发言人昨日表示,目前正在对污水公司的成本进行重新审核计算,将在完成后向社会公布。而记者了解到,这项工作最快也要到年底才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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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标准的意见 日前,市水务局发布了《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市民可在广州市水务局官方网站查看(网址:https://www.gzwater.gov.cn/),如有修改意见,可书面报广州市水务局政策法规处,电子邮箱:fgc61300512@163.com,地址为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
如果您对污水处理费新标准有意见或建议,也可在22日前登录大洋网民意通频道(https://m.dayoo.com)发表,届时我们会将您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后发送给广州市水务局。
(赖伟行、黎建科)
(责任编辑:张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