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云铜案”68人获表彰 挽回损失15亿
昨日,省委、省政府在昆明召开“11·28”专案查办工作表彰大会,对查办“11·28”专案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汉柏作重要讲话,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宣读了省委、省政府《关于给查办“11·28”专案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记功嘉奖的决定》,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孟苏铁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巴吉才、省政协副主席王学智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省纪委统一组织协调,有效整合各执纪执法部门的力量,成功查办了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邹韶禄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经查,云铜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邹韶禄受贿1900余万元,云铜集团原副总经理余卫平受贿2900余万元,挪用公款2660万元,贪污公款4125万元,云铜地产公司原总经理汪建伟受贿460余万元、贪污公款100万元。2008年4月,纪检监察机关给予邹韶禄等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08年12月,昆明市中级法院对此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依法做出了判决。
该案的查处,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15亿余元。
会议对受到表彰的6个先进集体、68名先进个人颁发了奖状;红河州检察院检察长王亚峰代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作了发言。
记者 李惠民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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