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重大反垄断案件数十年来一直集中于技术类企业,如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和微软公司等。
美国政府上周宣布加大反垄断力度,采取与欧洲联盟更为接近的反垄断姿态。《纽约时报》18日报道,互联网巨头谷歌公司可能成为监管部门眼中最大“出头鸟”。
出头鸟 《纽约时报》援引法律专家的话说,美国政府的反垄断机构可能加大网络监管力度。网络如今成为主流技术平台,几乎让每个人感到需要嵌入其中。随着网络吸引更多用户、广告商和软件开发商,控制这些网络的企业因滚雪球效应占尽先机。
艾奥瓦大学反托拉斯专家赫伯特霍文坎普说,正如因特网搜索和搜索广告堪比个人电脑软件,“谷歌作为占据主导地位的网络也堪比微软”。
霍文坎普说:“只有每个人拥有相同机会,网络才变得具有竞争性。”
事实上,美国政府已开始密切监控谷歌的企业行为。司法部去年声称打算根据反垄断法律条款起诉谷歌与雅虎公司达成合作协议,致使双方在搜索广告领域的合作计划告吹。
据美国研究机构comScore统计,谷歌、雅虎和微软在美国互联网搜索市场占据的份额分别为64%、21%和8%。
双枪瞄 反垄断官员最近针对谷歌展开两项质询。一是司法部正在调查谷歌与图书作者、图书出版商之间的协议,从而判断谷歌的图书搜索服务是否有违反垄断法规。二是联邦贸易委员会正在审查谷歌与苹果公司“共享”两名董事的行为是否削弱竞争,因为这两家企业都提供因特网浏览器和电话操作系统。
谷歌首席执行官埃里克施密特本月表示,政府密切监管谷歌并不奇怪,“信息的重要性难以置信,我们应期待全世界政府注意我们做什么”。
霍华德大学法学教授安德鲁加维尔说,谷歌在媒体、广告、电讯、软件等多个行业引起竞争对手忧虑,但做大做强并雄心勃勃本身并不违反反垄断法律。
“触犯反垄断法律必须又大又坏,”加维尔说,“必须同时具备这两个特点。”
以微软案件为例,根据联邦法庭裁决,微软独霸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并不构成反垄断问题,但它利用合同和威吓手段消除竞争的行为违反法律。
法律专家认为,除非谷歌卷入某种形式的反竞争行为,否则它将接受持续监管,而非面临重大联邦法律诉讼。
艾奥瓦大学反托拉斯专家霍文坎普说:“如果谷歌确实在因特网搜索和广告方面独占鳌头,而又未做出排他或其他恶劣行径,监管部门可能不愿介入。”
渐升级 反垄断专家认为,政府针对谷歌的监管可能逐步升级,包括观察谷歌是否将利用搜索引擎发展新业务。
谷歌上月推出GoogleProfile个人资料页面。这项服务为用户提供一个页面,展示自己的姓名、照片和其他个人信息。目标搜索姓名的个人资料页面将展示在其搜索结果下方。
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反垄断专家兰德尔皮克尔说,谷歌正在利用它的搜索引擎对它的另一项服务实施“杠杆化”。这种策略类似于微软把它的视窗操作系统链接至它的浏览器。他说:“这种行为将可能引起反托拉斯部门注意。”
美国司法部反垄断机构负责人克里斯蒂娜瓦尼上周说,反垄断政策的准则应是“保护消费者利益”。
按照上述准则,谷歌似乎不在反垄断部门视野范围内,因为它的大多数服务都是免费提供。而在它已开始涉足的手机软件、在线桌面程序等新市场,谷歌大有挑战微软垄断地位之势。(卜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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