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男子自制土枪上山打猎 误将同伴当成猎物打死
本报汉中讯 (通讯员 杨熠 记者 李彪) 用自制土枪上山打猎,却误将同伴当成猎物打死。5月18日,勉县法院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审判处吴代清有期徒刑6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7月,吴代清自制火药土枪一杆放在家中,准备上山打猎使用。2009年1月14日,吴携带自制土枪与刘某相约到山上去打猎。两人约定,刘某负责“撵山”,吴负责“打枪”。当吴走到一片竹林边,听到林中有响动声时,误以为是猎物出现便开枪射击,子弹击中刘某致其当场死亡。
经勉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刘某系左大腿损伤(股骨粉碎性骨折,股动脉破裂)发生创伤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法院认为,吴代清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在持枪打猎过程中误将刘某当成猎物开枪致其死亡,其行为又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两罪并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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