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1个月,侦破拐卖儿童、妇女案件逾300起,解救410人
打击重点:盗抢拐卖儿童犯罪活动、组织操纵未成年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拐骗妇女强迫卖淫犯罪活动
“集中警力,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拐卖犯罪活动。
”4月9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拐卖儿童、妇女专项行动。
一场“打拐旋风”迅速在全国刮起,各地战果频传。截至5月4日,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拐卖儿童案件184起、拐卖妇女案件122起,打掉拐卖犯罪团伙72个,解救被拐卖儿童196人、被拐卖妇女214人。目前,打拐专项行动正在顺利开展,并将持续到今年年底。
拐卖犯罪呈五大特点 近年来,我国一直严厉打击和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但是,受多种消极因素的综合影响,拐卖儿童、妇女犯罪活动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在不少地方又沉渣泛起、发展蔓延,组织化程度提高,手段升级,危害严重,已成为当前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据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杜航伟介绍,近年来拐卖犯罪呈五大特点:犯罪团伙化趋势明显,犯罪网络错综复杂,涉及地域众多,成员构成复杂,犯罪手段也由单一的诱拐、偷盗向采取绑架、麻醉、抢夺等手段转变;拐卖盗抢儿童犯罪突出,犯罪恶性程度加剧,拐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案件明显增多;拐卖、拐骗儿童,强迫从事行乞以及卖淫、偷盗、抢夺等违法犯罪活动突出;跨国、跨境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屡有发生;强迫被拐卖妇女从事卖淫等色情活动增多。
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有其特殊性,其侦破工作存在“三难”:调查取证难,犯罪嫌疑人抓捕难,被拐卖妇女、儿童解救难。据了解,拐卖案件多为跨省区市流窜作案,点多线长面广,拐卖犯罪嫌疑人多为农村地区流动人员,居无定所,行踪不定。被拐妇女、儿童往往被数次转卖,侦查过程中,只要一个环节断线,整个案件侦破就会陷入僵局,对妇女、儿童的解救更是无从谈起。
A级通缉50名在逃人贩子 魏加裴,男,28岁,山东省苍山县人,涉嫌拐卖犯罪在逃人员,5月8日中午被山东临沂公安机关抓获。
王英,女,54岁,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涉嫌拐卖犯罪在逃人员
,5月9日13时被江苏连云港公安机关抓获。
这两人是4月29日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的涉嫌拐卖犯罪在逃人员。这次公安部共选择50名重大拐卖犯罪在逃人员,陆续发出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
大规模、高级别地通缉人贩子,可见此次打拐专项行动的力度之大。据了解,公安部为此次专项行动立下“军令状”:要侦破一大批拐卖儿童、妇女案件,打掉一大批拐卖犯罪团伙,抓获一大批人贩子,解救一大批被拐卖儿童、妇女,整治一大批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重点地区和场所,坚决把拐卖儿童、妇女犯罪多发高发的势头压下去。
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介绍,在全国范围内,重点打击盗抢拐卖儿童犯罪活动、组织操纵未成年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拐骗妇女强迫卖淫犯罪活动。
儿童失踪妇女被拐均立刑事案 5月6日9时21分,广东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石湾派出所接到外来务工群众周某报案,称其1岁的儿子失踪。石湾派出所立即将此案立为刑事案件,刑侦干警展开侦查。10时18分,拐骗幼儿后企图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徐某被抓获,被拐幼儿得到解救。
1小时成功破获被拐儿童案,是公安机关转变接报警和侦查破案工作的结果。以往儿童妇女失踪,要过24小时才能立案,而儿童失踪、妇女被拐的最初几小时,是查找失踪儿童、被拐妇女和发现犯罪线索的黄金时期。针对这一情况,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公安部专门下发通知,对各地公安机关在专项行动期间处置儿童失踪、妇女被拐案件提出了新要求。
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解释说,群众到派出所、刑警队等公安机关一线单位报告儿童失踪、妇女被拐后,接报警单位要立即组织查找。各级“110”指挥中心要根据情况及时在车站、码头、机场、高速路口等场所和部位部署查找工作。派出所、刑警队对儿童失踪、妇女被拐的案件,要立为刑事案件开展侦查。对此前群众关于儿童失踪、妇女被拐的报警,也要立为刑事案件开展侦查。
打拐DNA数据库建成 被拐儿童多为幼儿,以相貌来确认查找,工作难度较大。为此,公安部建成全国打拐DNA数据库,运用DNA远程比对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快速、高效地查找被拐卖儿童。
此次专项行动中,公安部要求包括两类父母、三类儿童在内的五类人员必须采集血样进行检验,并将数据录入全国数据库。两类父母,即经工作已经确认被拐卖儿童的亲生父母;自己要求采血的失踪儿童亲生父母。三类儿童,包括解救的被拐卖儿童,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的儿童和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儿童。血样的检验鉴定和入库、比对工作全部由省级或指定的地市级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承担。
公安部还强调,在报案、查找、侦查调查和采血、检验、比对工作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群众收取费用。
据了解,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已有DNA实验室236个。将DNA远程比对技术大规模用于打击犯罪工作,是世界首创。在2000年全国打拐专项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利用DNA检验技术直接找到546名被拐卖儿童亲生父母。
提示 识别身边拐卖犯罪 如果您看见街上有人带小孩在乞讨、卖艺:
1.怀抱的儿童长时间昏睡不醒;
2.儿童伤痕及残疾可能是人为造成;
3.将儿童放置在冰冷地面或暴晒,对儿童健康不管不顾;
4.儿童身上有明显伤痕,流脓出血,没有采取任何包扎措施;
5.采用铁锁、铁链等方式禁锢小孩手脚;
6.仅有儿童躺坐在地上,不见大人踪影或大人躲在远处监视观察;
7.乞讨的大人衣服整洁,而怀抱或带着的小孩却浑身脏乱;
8.一名大人带多名残疾儿童乞讨。
如果您在车站或车上看见:
1.怀抱婴幼儿的女子对孩子的哭闹不管不顾,长时间不喂奶也不喂水;
2.男人怀抱小孩,没有女性陪同,表情紧张,神情可疑;
3.多名女性每人怀抱一个婴儿,另有随行者专门看管行李;
4.儿童一直哭闹,吵着要找爸妈,而随行大人神情紧张,表情极不耐烦,极力制止;
5.男子带一名或多名妇女随行,妇女显得惊恐不安,不敢言语。
发现上述情况请立即向警方举报:
公安机关报警电话:110
互联网打拐信箱:
公安部网站(www.mps.gov.cn)国务院反拐部际联席会议专栏(记者
黄庆畅 石国胜)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