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钱“消防通知”发到消防总队!
消防培训!速速汇钱!昨日城内数十家单位收到“紧急公文”
一家单位中招破财;市公安消防局已报案
伪通知“奇文共赏”
紧急通知:贵单位领导,根据《粤消总字(2009)第168号文件》要求,为增强全社会消防意识,贯彻实施新《消防法》,确保杜绝我市无重大消防责任事故发生,我队决定在2009年5月22号起对全市范围内的工矿、企业、事业单位、酒店、宾馆、网吧、餐饮娱乐场所等进行新的消防安全条例培训……逾期未参加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处以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资格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30000元。
培训费用共计人民币1980元,请于2009年5月19日上午11时存入我队工商银行财务账户:622202××××××××××222 王××,落款: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加盖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公章。
本报讯 记者江彬、通讯员徐尚明报道 斗胆骗子又出新招!竟然伪造出“市公安消防局的公文”群发给广州市内各单位,以消防培训为名要求迅速将钱汇入指定账号。昨日,一天之内,数十家企事业单位接到类似公文传真,包括广东省消防总队!据了解,目前广州已有一家单位误入陷阱,依嘱将培训费汇入骗子账号。目前,广州市公安消防局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数十单位接函 一家不慎中招
昨日上午,广州市公安消防局里电话不断,市内多个单位相继来电,声称收到了一份以“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名义发的文件传真,文件有不同版本,抬头、题目、内容、格式、公章都不尽相同,但主题都是要求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要求将数额不等的培训费用立即汇入一指定私人账号,否则将处以重罚。
收到文件的各单位都很纳闷:这份加盖公章的红头文件中竟有错别字,且有语句不通的毛病,文件也未留下联系电话和培训地址。
下午2时,广东省消防总队也致电广州市公安消防局,声称也接到一份文件传真。在该文件中,“广州市消防支队”要求广东省消防总队派人参加新《消防法》培训,逾期不参加将被停业整顿,最高罚款3万元。“广州市消防支队”是广东省消防总队的分支机构,居然给上级发起红头文件来了!
下午4时,经市消防局证实,梅州大厦接到假文件后,已经向骗子指定的账号汇去了两个人的培训费,市公安消防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或有文件外流 骗子借机出招
省公安消防总队有关负责人分析说,冒充消防人员进行不法行为,以前曾经发生过,他们这次只不过以新《消防法》实施做借口而已。据介绍,5月20日,市消防局的确会有新一期的消防培训,但培训通知是由当地消防大队和派出所通知到企事业单位个人的,并没有采取传真形式向这些单位发文。
据市消防局防火处负责人分析,可能之前与一些单位交换文件时,一些文件流传出去,导致不法分子试图借消防培训之机进行诈骗。据了解,打着消防机构的名义下发所谓的《紧急通知》,不法分子涉嫌“诈骗罪”及“伪造国家机关的印章罪”等。目前,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不法分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将可能被判处3至6年刑期。社会单位和群众如发现类似不法行为,请及时向省公安消防总队或辖区消防机构举报。
消防总队话你知
如何拆穿“消防培训”骗局
广东省消防总队提醒有关单位和市民:一、消防机构不会以个人名义开设银行账户;二、消防机构严格执行国家的消防培训政策,一般都是社会单位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消防培训时再交有关费用;三、消防机构执法监督人员执法时都要穿着制式警服,随身携带警官证和检查证,绝对不允许指定购买消防产品器材。假如有此类上门推销行为,可以要求他们出示证件予以查验,也可以向警方报警求助或拨打消防部门电话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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