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扬州5月20日电记者李立对希望进入基础设施领域投资的民间资本来说,这或许是个好消息。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司长任珑在此间召开的“政府法制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的作用研讨会”上说,国家发改委将重点推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法和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法两项立法。
并向国务院提出了抓紧制定出台《政府投资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条例》的建议。
从今年一季度投资运行情况看,民间投资动力略显不足,非国有投资增长22.7%,增速同比下降9.8个百分点,比同期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增速低15个百分点。
任珑说,这一方面是由于民间投资集中的钢铁、纺织等竞争性领域效益大幅下滑,经济环境和市场预期不确定,导致企业投资能力和意愿下降;另一方面是由于收益较为稳定的基础设施领域长期以政府投资为主,民间投资进入的壁垒较高,吸引民间投资的潜力没有充分发挥。
“当前,在传统投资领域继续扩大民间投资难度增大的情况下,有必要通过特许经营方式拓宽民间投资领域,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基础设施。从长远来看,这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也非常重要。”她认为。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法律对基础设施特许经营作出明确规定。尽管一些地方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一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但由于执行力度不够等原因,影响了投资者信心,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的进一步发展。
据悉,为改善融资环境,发改委还正在加快《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研究起草,并已上报国务院《政府特定投资项目资本金中长期贷款实施办法(送审稿)》等。
就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法,任珑认为其应解决三大问题:一是授权国务院根据经济形势,及时灵活地作出宏观调控决策,在充分发挥制度优势的同时,为宏观调控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二是明确宏观调控的程序,确立对经济运行进行日常监测和预警的制度,规定在危机来临时如何根据法定程序及时采取必要应对措施;三是在预算法、人民银行法、价格法等宏观调控单行法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各类宏观调控手段之间的协调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一致性,增强宏观调控的有效性。
为避免4万亿投资成为“政绩工程”、“豆腐渣工程”以及成为贪污腐败、铺张浪费的“温床”,任珑说,发改委已向国务院提出了抓紧制定出台《政府投资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条例》的建议。
有立有废。截至目前,发改委已完成对2004年以来发布的3万余件文件的逐一清理。其中,建议废止国务院办公厅文件1件,建议修改国务院文件2件,拟废止、修改委颁文件85件,多涉及以往防止经济过热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