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前天披露了对10省区市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结果,结果显示,河南、甘肃等10省区市财政和有关主管部门违规使用支农资金26.93亿元,其中有5837.4万元用于建房买车。
用流行的话来说,支农款被违规使用的“数额是巨大的、性质是恶劣的”,但在“26.93亿”和“5837.4万”背后,“有关省区市财政”、“有关主管部门”是谁,特别是跟建房买车有关的省区市财政和主管部门是谁,特别是那些拍板决定把原本该落到田间地头的钱拿去建房买车的官员们到底是谁依然是不得而知的,当然,咱们就更不知道这些钱被拿去违规建了什么房、买了什么车,有几个官员会因挪用公款罪跌下马了。
实际上,对支农款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是年年都在搞的,但正如审计署公告所言,规范使用是普遍存在的。以去年为例,审计署曾披露对50个县中央支农专项资金审计结果,结果显示,16个省(自治区)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至少共挤占挪用支农款6亿多,其中抽审的这50个县仅2006年挤占挪用的支农款就有1.25亿——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审计的省跟今年审计的省有部分重合,如果咱们大胆假设——信息太少,搁这儿实在是没辙小心求证了,在再次审计的时候,有没有一些部门、一些官员属于旧病重犯、屡教不改的?而这些人的乌纱帽为什么时隔一年还戴得这么牢呢?
中央财政每年用于转移支付(比如扶持“三农”)的钱很多,眼下为了拉动经济,以新增投资、专项补贴的形式投下去的钱更是大把大把的。每逢动辄千亿的中央投资安排下去的时候,咱们都会看到这样的文件或者新闻:为严防腐败,中央派出多少多少个检查组分赴各地进行全程监督。但是,类似于支农款使用中发生的事儿,挤占挪用、把钱拿去平衡预算、补行政经费窟窿、大发补贴等等却是屡见不鲜的。
比如,审计署对今年一季度新增投资项目的审计结果显示,中央投资资金94%已到位,而地方配套资金还有52%欠着,项目因此迟迟不能开工不说,部分已经到位的钱还被拿去偿还以前拖欠的工程款了——当然,出事儿的部门跟官员具体是谁,公告没有明说。
印象中,审计风暴最早从2003年刮起来,也正是那一年,刚刚连任审计长的李金华在审计报告中以“空前激烈的措词”批评了财政部等四部门,许多人才第一次知道了审计署,并对“铁面审计”满怀期待。但很显然,“公开”不应只是审计署的“专利”,“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所有调查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也不应只是审计署的“诺言”,比如,在重大项目的进展、违规问题上,发改委、纪委的报告理应更及时、更详尽、更指名道姓。即使由审计署来公开,审计署也应该有“点名权”,如果总是“10省区市财政和有关主管部门”这种期期艾艾的表达方式,谁来监督违纪违规者的法律责任,谁知道一些人是不是逍遥于“纪”外?
从表面上看,如今咱们对官员的一举一动了解得很多、议论得很多,哪位官员开了博客,哪位官员给景区代言,哪位官员抽了名烟,哪位官员因这个那个下马眨眼又复出当官,甚至哪位官员要求“特殊服务”,哪位官员有把几百万现金放在卧室里的“个人爱好”——但真的想想,这些要么纯属“段子”或者“花边”,要么发现和披露得过于偶然,而在真正要紧问题的处理上(比如灰色收入、比如挤占挪用公款),咱们看到的更多的还是“等等”、或者“某”、或者“有关”,也许正是这些没着没落的词儿掩护了许多肆无忌惮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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