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医院涉嫌集体受贿 收取“让利金额”32.6万元
本报商洛讯 (记者李杰) 近日,丹凤县医院因涉嫌集体受贿被丹凤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县医院出事了!”近日,这一消息在丹凤县城悄悄传开。
后来,记者找到了一位知情人士,他给记者出示了一份丹凤县医院写给政府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时间为2009年5月18日。内容如下:
丹凤县医院关于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我院在药品采购中“单位集体受贿”的情况汇报。近年来,一些药品经销商为了鼓励医生多开他们的药品,私自给医生一定的“开单提成”,造成药品价格虚高,群众看病负担很重。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落实卫生系统有关预防职务犯罪和治理商业贿赂有关要求,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开单提成,降低药品收入比例,提高医院两个效益,2008年初,由院长何中华提议,院班子会、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部分价格昂贵,用量较大的招、中标药品,在国家招标价格的基础上,由医院和代药方进行协商价格让利,让利部分归医院。具体的办法是:由分管领导、药剂科人员与供药代表共同协商降价让利的药品种类及降价幅度,并逐药种记录。药剂科每月统计降价让利药品种类及降价幅度,由代药方直接将款交入医院财务科,财务科作为其他收入收至医院大账。
据了解,截至2008年底,丹凤县医院共收取这种让利金额32.6万元,在检察机关侦查时,已上缴了28.97万元,剩余金额已作他用。据负责侦查这起案件的丹凤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雷雨田介绍,目前这起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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