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岁的周斌和26岁的刘若熙被控因琐事与一女子发生争执后,杀人煮尸并盗窃财物。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近日受理了这起故意杀人案。
公诉机关市检二分院起诉指控,周斌、刘若熙于2008年6月11日14时许,在其暂住地内因琐事与24岁女子张某发生争执,遂用菜刀等工具将张某杀死并将尸体肢解、蒸煮,后二被告人将张某尸骨弃至本市丰台区某粮库东侧等地,并先后盗取张某工商银行卡内的人民币7.8万余元及诺基亚牌6030型手机等财物。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斌、刘若熙无视国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险性极大,杀人后又盗窃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通讯员常佳李媛)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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