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收入超标仍可领6个月低保
本市拟实施社会救助新政
低保户收入超标
仍可领6个月低保
本报讯 (记者杜新达)本市将对城市低保就业奖励政策和救助减退政策进行调整和规范,拟对低保就业人员实行就业奖励,对家庭月人均收入超出或等于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低保户,实行6个月低保救助渐退政策。
市民政局等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本市社会救助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家中现有相对固定岗位的就业人员及城市低保对象家庭成员就业后,实行就业奖励政策,城市低保就业奖励享受期限为3年,奖励标准按照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80%、70%和60%比例逐年递减。家庭成员就业后,家庭月人均收入超出或等于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实行救助渐退政策,即对其家庭原享受的低保金在以后6个月内实行逐月递减发放,前两个月按100%发放,中间两个月按80%发放,最后两个月按6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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