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5日讯记者于呐洋司法部日前发布了《2009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及受理课题申报的公告,明确全国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法学类社团、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符合公告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
申报课题类别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中青年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公告明确,申请者(课题组全体成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申请重点课题者,课题主持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厅(局)级以上职务;申请一般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者,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申请中青年课题者,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超过39周岁(1970年7月15日后出生),并且均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课题研究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编著、译著、教材、论文、研究报告、调查咨询报告或其他。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两年。
课题申报受理工作原则上按申报单位集中办理。申报材料从“中国司法科研信息网”(网址:http://www.lawstudy.gov.cn)上直接下载。申报时间从2009年6月1日开始,7月15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