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医学观察者 生活垃圾需“专运”
要有独立房间 与家人接触也得戴口罩 室内空气与外界直接交流
本报讯(记者李洁)根据规定,作为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被要求进行居家医学观察的人员,观察期内不得外出,且其产生的生活垃圾需进行专门清运。
市卫生局昨天出台《北京市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工作方案(试行)》,明确要求居家医学观察者必须拥有独立房间,独立进餐,即使与家人接触也需要戴上口罩。
方案要求,居家医学观察者不得外出,应拥有独立房间。日常生活应与家庭其他成员完全分开,并有实际物理隔离屏障。生活用品由实施防护的专人送到方便可及的地方。
居家医学观察者与家人接触的时候必须戴上口罩,咳嗽或打喷嚏时必须用卫生纸巾掩住口鼻,且需独立使用生活用品、用具,不得与家人共用,应独立进餐。
同时,市卫生局表示,居家医学观察者的隔离居室对环境有着特殊要求,包括室内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空气与外界大气直接交流。室内污染空气采取开窗通风的方式自然净化。
此外,其产生的所有废物(排泄物除外)也应按医疗废物处理,由所在地街道、社区的管理部门专项进行垃圾收集转运。
按照方案规定,居家医学观察者每天早晚须各测试体温一次,并进行书面记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或地段保健医生将负责对居家医学观察者开展体温测量登记等健康监测工作。
新闻提示
什么人需居家医学观察?
方案中规定,进行居家医学观察的对象必须是经过北京市卫生局同意,可以进行居家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是指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情况下接触传染期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人群。
具体包括:诊断、治疗或护理、探视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人员;与病例共同生活或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直接接触过病例的呼吸道分泌物、体液的人员;可能暴露于病例污染的环境下的人员等。 文/记者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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