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关注的《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终于在5月26日晚间揭幕亮相。
根据这一方案,深圳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率先建成公共服务型政府”列为综合配套改革的重心,将适当调整行政区划,推进精简行政层级改革试点,缩短管理链条,提高行政效率,实现一级政府三级管理,创新现代城市管理模式。
公布后的《方案》没有提到此前外界传闻的“深港共建全球性的金融中心”。在深港紧密合作方面,《方案》提出与香港功能互补,错位发展,推动形成全球性的物流中心、贸易中心、创新中心和国际文化创意中心。
而将深圳特区范围扩大到关外的说法,在《方案》里也没有出现。据悉,此项改革需要另行按程序向国务院报批。
《方案》公布前5个小时,5月26日下午,在深圳市市民中心举行了有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副司长连启华、广东省发改委副主任张军、深圳市常务副市长许勤出席的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方案》的主要精神。
“深圳将在四个方面‘先行先试’——对国家深化改革、扩大开发的重大举措先行先试;对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符合我国未来发展方向,需要试点探索的制度设计先行先试;对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对全国具有重大示范带动作用的体制创新先行先试;对国家加强内地与香港经济合作的重要事项先行先试。”许勤在会上表示。
1980年8月深圳经济特区被正式批准设立。29年后,深圳再一次站在全国的聚光灯下,为中国改革探路。据悉,深圳已经为落实《方案》做了充分准备,贯彻落实《方案》的首个工作计划——《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实施方案(2009-2011年)》征求意见稿已经出台。
试水“一级政府三级管理”
在最终公布的《方案》中,涉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社会领域改革,完善自主创新体系机制,构建开放型创新体系、加强深港紧密合作以及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六大方面进行改革。
这其中,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被置于首位。
按照深圳的想法,深圳在推行大部制管理体制上,将党委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之间和党委与政府部门之间职能重复或相近的部门进行整合,实现职能、机构与人员的合理配置。
同时,调整政府部门内部的决策职能和执行职能,实行政府部门内部决策职能相对集中,同时建立各种专司执行的执行机构,对执行机构实行严格的合同管理、绩效管理、法制管理与综合管理。做到决策相对集中,执行专业高效,监督有力到位。
最引人瞩目的是深圳拟减少行政层级,实行一级政府三级管理。
此项改革并非一步到位。深圳目前在探索功能区管理模式,在总结光明新区经验的基础上,增加先进制造、交通物流、生态旅游、高端服务等不同类型的功能区。
“功能区管理机构实行新的模式,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对辖区实施经济社会管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市区事权,减少行政层级,在条件成熟时,借鉴香港、新加坡的经验,在先试点的基础上,改区为管理区,管理区尽量划小,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同时将街道办和社区工作站整合为社区管理服务机构,此机构为管理区的派出机构,最终实行一级政府三级管理。”《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勾画出了深圳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的路径。
据权威人士介绍,深圳将成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目前正抓紧制订包括机构改革方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方案等具体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深圳还将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要素配置的市场机制和财税、金融、土地、投融资等制度,继续推进企业改革,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率先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此前外界传闻的“深港共建全球性的金融中心”的提法没有出现在《方案》中。对此,参与《方案》酝酿的深圳市政策研究室主任蒙敬杭向本报记者介绍说,原来递交的方案中有深港共建金融中心的提法,后来由于各种原因将此项内容删除。但根据《方案》,深港仍将加强金融合作,巩固和提升深港在全球金融竞争中的地位。
4年争取终成正果
此前,为获得“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地位,深圳争取了4年。
据了解,深圳是国内最早申请设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城市之一。早在2005年,刚当选深圳市市长的许宗衡就进京与国家发改委商谈此事。4年后,国家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里给予了深圳“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地位。但是在此之前,已有上海浦东、天津滨海、成渝和武汉等等6个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获批。作为中国最早一批经济特区,深圳“特区不特”一时引起热议。
“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有别于改革开放初期设立的经济特区,它是中国最新的改革开放前沿阵地,是以综合配套改革代替单纯的政策优惠,调动各种创造性因素,实现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深圳市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人士表示,因此努力要把它争取到手。
据了解,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修改定稿的关键时刻,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和市长许宗衡致函广东省高层,并向国家发改委建议进一步突出深圳在全国改革开放中的地位和作用,将深圳的改革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该建议得到高度重视,在珠三角规划纲要中专门增加了“充分发挥经济特区改革开放先行作用”章节,首次正式明确深圳作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并要求深圳方面制订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
在去年11月底,深圳形成了方案初稿,并在同年12月在北京召开的高层次专家咨询会,听取相关部委和专家的意见。
“根据与会专家提出的意见,《方案》进行了60多处修改,主要是更加突出深圳的特点、更加强化改革的重点、更加注重探索改革的难点。”深圳市一位参与其事的官员向本报透露。
去年12月26日,深圳市委常委会正式审议通过了《方案》,并报经广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正式上报国家发改委和广东省政府。
“随后,国家发改委立即开展相关研究工作,书面征求了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等28个部门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并上报国务院审批。5月6日,国务院批准了该方案。”许勤介绍说。
“滨海和浦东两个综改区申请历时较长,而深圳《方案》从正式递交至批复历时不到半年,原因之一就是深圳改革的许多内容已经有了成熟的操作方案。”上述深圳市官员表示,“比如,在《方案》所涉及的数项改革中,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被列为首位。其中,‘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早在2003年就进行过探索,在各级政府机构和民间都有了一定的实施基础。”
三年实施路线图已出
“《方案》获国务院批准标志着深圳改革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许勤在5月2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评价说。
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肖金成5月26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成为国家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拥有的‘先行先试’的权力使深圳有了更多的突破空间。”
深圳已经蓄势待发。目前市里将成立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方案》落实,并要求各区政府、各部门根据《方案》的相关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提请国家发改委牵头,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进行评估和督促检查。《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实施方案(2009-2011年)》征求意见稿提出,将按照“总体方案——三年实施方案——年度改革计划”叠加推动、滚动操作的方式推动综合配套改革。
在《三年实施方案》中,深圳安排了2009年其它7项改革重点,包括全面启动大部制体制改革;设立坪山新区,探索街道办和社区工作站行政资源整合,开展基层管理体制创新试点;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研究出台产业用地多元化弹性出让方式相关政策配套,加快建立全方位的土地资本市场;启动金融改革创新区工作。以创业板推出为契机,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深圳大学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积极实施深圳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加快深港紧密合作、深莞惠一体化进程。
此外,深圳方面期待已久的“经济特区版图”范围扩充的愿望也有望实现。
据了解,2009年深圳市落实《方案》的重头戏之一,就是向中央申报将特区范围扩大至全市。而需要另行按程序向国务院报批的还包括土地、金融等专项改革。
深圳市目前下辖6个行政区和光明新区,其中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位于经济特区范围内,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地处经济特区范围之外。
据本报记者了解,目前深圳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法制办正忙于研究提出扩大特区立法权法律适用范围的具体步骤和实施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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