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支手枪全是网上购买的南京一枪迷被起诉
检方:查处网络购枪存在取证难
阎荃购枪案中一个细节是,他曾将从网上购买的手枪借给一个朋友,而这个朋友是一个“小混混”,借枪就是为了与其他“小混混”火拼。
每支枪加价2000元出售
今年27岁的阎荃在南京市某期货公司工作,是个军事迷,尤其喜欢枪支。2006年,阎荃在网上以1.3万元买了一支仿“六四”式手枪和10多发子弹。
手枪到手后,阎荃非常兴奋,到处向朋友炫耀。他的几个朋友说,愿意出更高的价钱买他的枪。 发现枪支的“市场需求”后,阎荃又多次以每支1万多元的价格,从网上买了20支仿“五四”式、仿“六四”式手枪和100余发子弹。后向朋友出售了17支手枪和几十发子弹,每支枪加价2000元左右。
其间,阎荃曾将自己的手枪借给一个朋友,而这个朋友就是一个“小混混”,借枪就是为了与其他“小混混”火拼。
近日,南京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买卖、储存枪支罪等罪名对阎荃等14人提起公诉。
网上发布暗语卖枪
“近期办理的几起涉枪案件,都是通过网络进行交易的。”南京市检察院检察官黄志坚说。
据介绍,网络卖枪者,一般会在网上公开或以暗语发布售枪信息。卖方在收到钱后会约定地点交货,或是通过物流公司运送给买方。
打击缺少电子证据
“由于收集、固定网络电子证据存在问题,打击网络买卖枪支犯罪案件比较困难。”黄志坚说,他曾办过一起9人团伙涉枪案件,虽然所有被告人都供认枪支是从网络上购买的,但由于购买的证据不充分,最终只能以量刑较轻的非法持有枪支罪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买卖枪支罪最高可判死刑;而非法持有枪支罪的量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最高刑不过7年。
为打击网络买卖枪支犯罪,南京市检察院已出台建议,建议警方与网络信息管理部门、电信部门密切联系,加大网络贩枪信息监管。
同时,检察院还将加强对电子证据的分析研究,尽快形成统一的电子证据认证规则。据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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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持仿真枪
在北京大排档滋事
北京市公安局昨日通报,已经抓获“5·23”持仿真枪寻衅滋事案件的3名犯罪嫌疑人。警方正在全力追捕最后一名疑犯。
5月23日零时许,北京市警方接警:宣武区某大排档有人打架。
经过民警现场调查,事发当晚,两名犯罪嫌疑人与大排档摊主因结账问题发生纠纷。两名嫌疑人离开后又纠集另外两名男子返回现场,持自制仿真枪寻衅滋事,用仿真枪枪托将摊主头部打伤。警方对嫌疑人抛弃在现场的两把自制仿真枪鉴定,均具有杀伤力。
北京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警方对涉枪案件一向高度重视,近年来,接报的涉枪案件全部告破。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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