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郑军 通讯员
郭可明实习生李雪琴)孕妇搭乘老乡货车从苏州回渝待产,不料途中遭遇车祸,导致胎儿流产,孕妇截肢。万州区法院昨日审结此案:因车主基于经营目的而提供无偿搭乘,且孕妇也送了香烟水果,遂判决车主赔偿24万元。
去年,在苏州打工的云阳南溪镇妇女龙某因怀孕请了产假,并于5月1日搭乘一辆往返于苏州和云阳两地给公司运送原料的货车回老家待产。由于是老乡,对方没收取车费,不过龙某还是给司机等人买了两包香烟、牛奶及水果等礼品。当日4时50分许,该车行至合肥至武汉方向的合界高速上时与其他车辆追尾,车主陈某丈夫杨某当场死亡,陈某以及龙某、司机张某受重伤。治疗期间,医院对龙某进行了左腿高位截肢及流产手术。后经安徽交警部门认定,杨某负该次事故全责。治疗终结后,龙某多次找到车主陈某及车辆挂靠单位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去年10月21日,龙某将陈某及车辆挂靠单位告上万州区法院,要求索赔伤残补偿金等近30万元。本案先后于去年12月4日和今年3月17日两次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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