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来一次”遭拒 矿工怒杀卖淫女
大姚县某水吧服务员在卖淫中被杀,凶手被控故意杀人罪,而水吧老板娘则被控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近日,该案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一审已被判处死刑的凶手上诉辩解称,他之所以行凶杀人,是因为嫖宿过程中,卖淫女曾威胁叫人来打他,他杀人是不得已的。
矿工
掐死卖淫女
偷走手机
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2008年1月9日晚,被告人卢兴忠到大姚县六苴铜矿夜港水吧玩时,老板杞顺珍把水吧服务员小红介绍给他,并留他在该水吧嫖宿过夜。二人睡到凌晨5时30分左右,醒来的卢兴忠欲再次与小红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随即,恼怒的卢兴忠用手扼住小红脖子,致其窒息死亡,之后,拿着对方的手机逃离现场。
1月14日,卢兴忠在会泽县娜姑镇炭山村委会被抓获。一审中,他被判故意杀人罪,处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卢兴忠提出上诉。
大姚县六苴铜矿系云南某大型矿企所有,位于大姚县六苴镇,由于当地开采铜矿,企业不断从省内外招收合同矿工。除了按时出工,打工者几乎无任何文化娱乐活动,这些打工者多为单身,一些成家的工人也未带家属。在铜矿做工每月有近千元工资,当地为数不多的酒吧、美容院就成为了他们工作之余的唯一去处。夜港水吧就是其中之一。
被告与被害人
曾有两次
性交易
夜港水吧老板娘杞顺珍是从外地到六苴镇开酒吧,2008年1月10日下午,她来到水吧。她记得头晚曾应一个常客,把水吧里的小红介绍给其过夜。她走到包房发现小红脖子上有血印,这才意识到出事了!
卢兴忠是从会泽县农村来六苴铜矿打工的合同工。由于晚上不上班,2008年1月9日晚上,与另外两个工友到六苴酒吧喝酒。深夜23时许,他接到老板娘通知他去见小红。
小红是案发两个月前来夜港水吧的,在夜港水吧打工期间,先后经老板娘介绍,与卢兴忠有过两次性交易。2008年1月9日晚,卢兴忠对老板娘说,当天要跟小红过夜,老板娘杞顺珍说要300元。收钱后,老板娘便离开了夜港水吧。
水吧老板娘
也犯罪
被判五年
发现小红死在沙发上后,老板娘杞顺珍担心小红是其歌厅的小姐,怕其家属找麻烦,还担心歌厅死人后没有人来玩,于是就出钱请人移尸。
1月14日,卢兴忠归案后坦白了罪行。在卢兴忠被判死刑提出上诉期间,检察机关也对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的杞顺珍进行了立案监督。大姚县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3月12日,对被告人杞顺珍犯容留、介绍卖淫罪提起公诉。
经审查: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9日期间,被告人杞顺珍先后三次容留、介绍卢兴忠与坐台小姐小红在其经营的夜港水吧包房内嫖宿,三次共向嫖客卢兴忠收取嫖宿费400元。2009年4月23日,以被告人杞顺珍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在5月26日卢兴忠上诉的审理中,卢对犯罪事实和证据未提出异议,但是对罪名提出异议。其认为,当晚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其再次要求发生关系时,遭被害人拒绝并威胁再纠缠下去就叫人来打他,便用手掐死了被害人,他的行为应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改日宣判。
首席记者 温星
通讯员 黄占啊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