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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校博士学位授予权引争夺 媒体挖“黑幕”

2009年05月28日18:42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南风窗

  陕西高校“申博”事件如何收场

  本刊记者 石破 发自西安

  “研究生部的人今天都没空,你不要进来了。”5月8日上午10点,西安工业大学门口,一位叫袁全军的保卫处干部,把记者挡在了门外。

  10分钟前,记者来到该校研究生部采访。

研究生部一男一女两位工作人员,说自己不了解情况,没什么可说的。刚才还开着门的研究生部主任、书记办公室,门户马上紧闭。随即,两位保卫处干部应声而来,工作人员指着记者向他们下达指令。当那位名叫袁全军的保卫干部声称要带记者到大门口登记时,他的同事又从楼上飞奔而下,向其传达来自办公室的最新指示。于是,袁全军拒绝再让记者登记,而直接驱离。

  闹腾了一个多月的西安高校申博事件,似乎进入了更微妙的阶段。

  5月8日上午,陕西省学位办的一位男性工作人员,以“我们是业务部门,采访应由教育厅新闻中心统一接待,而新闻中心人员全体外出开会,不知何日能回”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但他也透露“‘申博事件’目前没有什么新的进展”。

  3个多小时后,西安外国语大学宣传部工作人员龚小姐对记者称:“申博”尚在公示阶段,最终结果还没出来,校方不便就此发表意见,婉拒记者。

  连前段时间一直高调应对此事的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亦避讳再与媒体见面了。

  谁令各方骑虎难下?

  4月20日,西北政法大学正式向陕西省政府法制办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对陕西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进行重新评审。

  4月24日,陕西省政府法制办向除西北政法外的7所申报大学,寄出了他们可以作为行政复议第三人参与复议的通知,要求其10天内递交答辩状。至此,“申博”事件的几方当事人,都骑到了老虎背上:

  省学位委背上了“不依法行政”的嫌疑。西安外院和西工院虽被“确定为拟立项建设单位”,也难免名誉受损,灰头土脸,目前两家高校内部高度统一,低调应对此事。有业内人士分析说:下一步,假如省政府行政复议的结果是维持学位委的评审结果,当事者固然会几败俱伤,而即使学位委修改了结果,西安外院和西工院肯定是“乐极生悲”,西北政法大学和西安石油大学也不会领学位委的情,因为很明显:不是这两家的强烈抗议,学位委还不会修改结果呢。

  “申博”事件发生后,陕西几所相关高校的师生在网上针锋相对,攻讦交恶。西北政法一位老师私下说:“我们与外院一路之隔,联系频繁,在感情上觉得比西安其他高校深,争来争去,也很伤感情。”

  陕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学教授评价道:“事情走到行政复议这一步,对西北政法已经是很大的伤害了。它触犯了这个圈子里的潜规则。有媒体报道:贾宇校长说行政复议的结果如果是维持原来的结论,他还可以告省政府,并不担心因此而被免职。如果政府真的免掉贾校长,倒是成全了他,问题是西北政法还要不要发展?行政复议输了你还要打官司,那官司要是也输了呢?要知道,行政复议是讲法也讲理的,而行政诉讼是只讲法,不讲理的。认真地讲,省学位办的好多做法并不违法,只是违背常理。”

  那么,究竟是谁把陕西申博事件的当事各方推到了虎背上?

  “跳出事件本身,我觉得这是国家学位委前10次审批遗留问题的爆发。”西北政法大学一位教授说,“这次看似是陕西出的事,但与国家学位委前10次评审工作缺乏规划有关。比如,从地域分配看,西南地区至少有3所院校拥有法律博士授权资格,西北一家也没有。如果地域与申请博士授权单位建设无关,这次国家学位委为什么又搞明确的地域等级划分?因为你的前期管理、统筹没有做好,现在要把它交给省级学位办,加之今后6年又暂停建设,矛盾势必激化,‘挑动群众斗群众’。”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说:“湖南某大学法学院有好几个法学博士点了,但水平在法学圈子里人人皆知;有的综合性大学获得了法学博士点,实际上其实力根本无法和西北政法比,只因它是211、958院校,理工类已有多个博士点,所以法学博士点一申报就能拿到手,不能不说这是在法学博士授权方面质的失职。”

  西北政法,和北京的中国政法、华东政法、西南政法、中南政法一样,是上世纪50年代全国大区均衡布局的结果。从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其他4所政法高校先后取得了博士授权点,而西北五省至今没有一个法学博士点,是全国唯一的大区空白。

  西安石油大学的教师也有类似感慨。陕西是国家石油重要的战略接替区,石油石化是陕西的第一大支柱产业,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在西北尚无博士学位授权点。该校调研结论是,东部高校培养出来的石油石化类博士生,在西部石油企事业单位扎根的不多。壳牌石油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博士占7.9%,中石油西部企事业约0.5%左右,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的这个数字是0.03%,以现在的培养速度,延长集团20年后才能达到壳牌今天的水平。

  西安石油大学的教授罗静说:“我们学校作为西北唯一的石油大学,不光在陕西,在全西北都不可替代。西北地区贫困人口多,学生到南方高校求学的成本高,在陕西省接受教育的成本低,既能保证教育水平,又能照顾社会公平。国家在博士点布局平衡上应适当向陕西倾斜。”

  到2006年,第十次博士学位授权审批工作结束后,国务院学位委形成明确判断,认为我国学位授权点的布局工作已基本完成,新增博士点要重点解决学科布局不平衡和国家特殊需要的问题,用时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任陈至立的话说,叫“拾遗补缺”。

  在此背景下,2008年,国务院学位委出台了29号、30号文件,由全国统一评审博士学位授权,改为各省学位委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省政府批准,国务院学位委备案。

  2009年的这次评审,国家把陕西省划归Ⅱ类地区,在下一个规划周期(2016~2020年)中,将采取同“研究生教育发达,学位授权体系能够满足需要”的Ⅰ类地区相同的政策进行管理,也就是说,今年的博士学位授权评审,也许是陕西省高校的最后一次机会了。同时,由于几年前由部委划转到陕西省的高校多、够资格参加评审的多,水平接近的多,名额少,竞争激烈,矛盾突出,各参与高校均视作头等大事,压力很大。政府也很为难。

  “我们为了申报博士点,几代人奋斗了十几年,从1997年开始酝酿,经历了3任校领导,没有人将这样严肃的事情当成游戏。”罗静教授说。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王健说:“这是第一次由省里规划、统筹‘申博’工作。如何保证政策贯彻落实?如何保护高校办学的积极性?如何看待高校‘申博’的正常积极性?出现问题怎么办?都应想到。”

  但实际情形是,陕西“申博”出现了太多意想不到的问题。

  首先,国务院学位委的29号、30号文,更多的是实体性的原则规定,缺乏程序性的规范及明确的、可量化的标准作支撑;国家学位委本来有一套成熟的评审办法,不知为什么,它并未要求各省按照这个程序来评审。

  其次,陕西省学位委本可在评审之前,先行设计出一套公正的程序。上述那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西北政法教授也认为,从程序合法性上看,29号、30号文仅规定了要对拟立项建设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因此,省学位办未对所有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说不上违反文件规定。

  他说:“我们只能从合理性角度来看。一个基本经验是,没有人敢在文件里公然写我就是要实体不公正,但是在文件本身缺乏程序性规范的情况下,执行者完全可能利用程序设计,来破坏实体结果的公正。因此,合理的程序有保障实体公正的价值。如果申报单位的资料不公开,资料的真实性不能保证,而专家组正是依据这些资料作出的综合评议,就难以平息人们的合理怀疑。”

  今年2月,陕西省学位委发布了一份2号文件。它根据国家学位委29号文件,自己加了一些操作规范,工作程序由4项变为6项,分别是:申报、审核、立项、建设、中期检查、验收。闹得沸沸扬扬的陕西“申博”事件,其实尚未走到第三步“立项”,尚处于第二步“审核”阶段。

  2号文件对于“审核”的表述是:“省学位委员会通过组织专家评议、听取汇报与答辩等方式,进行综合审议,确定拟规划立项建设单位名单。”

  但组织什么专家进行审议?是外省的还是本地的?专家的标准是什么?人数有多少?专业构成有无要求?审议的过程如何进行?等等,文件里都未明确规定。3月27日,由陕西省学位办邀请21名专家票决形成的“拟规划立项建设单位名单”出台后,这个环节引起了落选高校极大的非议。

  牵扯出的其他问题

  此次“申博”落选的高校老师们承认,如果这次评审顺利入选的是他们,还不一定想到评审中会有这么多“不规范的地方”。评审结果的出人意料,以及省学位办操作过程的不透明,让人们心中的疑点像滚雪球似的越来越大。

  首先,人们发现作为评审主体的陕西省学位委员会,竟然11年未曾换过届,按照4年一换届的规定早已超期,29名委员中退休、调离、返回老家赋闲者不在少数,以至于今年4月10日学位委召开第一次会议时,竟无法判断能够与会的委员还有几人。西北政法大学杨永华教授是省学位委员之一,但这次直到通知他开会的前一天,他都坚持认为他早已不是委员了,他以为早就换过届了。

  以没有换届的学位委承担本次评审工作既属违规,评审主体的合法性就成了问题。

  其次,既然今年4月10日,陕西省第二届学位委才第一次开会,则之前2号文件的制作,以及组织21位专家评审的工作,均是省学位办打着省学位委的旗号进行的,因此,这些行为是否均应视为无效?上文提到的那位西北政法大学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说:“就像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常委会办公厅不是一回事,陕西省学位委与学位办的区别不言而喻。省学位委的文件,应该是组成学位委的专家们集体意见的表达,而不是秘书长带几个连正式编制也没有的人弄出来的。”

  有意思的是,在西北政法、石油大学等落选高校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后,4月10日,陕西省学位委召开了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工作的第一次会议。第二天,省学位委两位副主任委员召集8所申报学校的党委书记、校长开会,宣布了省学位委员会的决定:各学校重新填报材料;3月27日的专家组评审结果仅作为参考。

  这让西北政法、石油大学等落选高校看到了新的希望。4月14日上午10时前,各申报学校按照要求提交了申报材料。然而,当天下午,省学位委员会再次召开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决定维持3月27日专家组评审意见,将西安工业大学和西安外国语大学确定为拟立项建设单位。

  参加第二次会议的省学位委员仅有14人。参加过4月10日第一次省学位委会议的西北政法杨永华教授等委员,未获通知参加第二次会议。

  陕西“申博”事件闹开后,有媒体热衷于挖掘“申博”活动中的种种“黑幕”。但即使是评审中落选高校的领导、老师,在受访中也均认为“黑幕说”属于联想过分,并无真凭实据。但因为评审过程的不透明,很多决定性因素外人无从知晓,心中难免产生无数个“为什么”。

  首先,为什么上面只给陕西省两个申博指标?依据是什么?陕西省的两个指标,又是谁定下来的“一文一理”?

  其次,为什么西工院借调去到省学位办的工作人员郝某,3月份之前一直不回避申博工作?8所高校第一次的申报材料都是递到他手里的,作为本身与结果有一定利害关系的当事人,郝某理应回避。

  再次,学位办邀请专家的决定是怎么出台的?为什么人数是21位?又为什么要从江苏、北京、陕西各请7位?为什么要组成混合专家组,而不是像国家学位委前10次评审那样,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评审由类型上相近的高校领导来评,而学科必然要经由同行专家评审和学科评议组专家的评审?混合式的评审使得工科、体育、法学、哲学、文学、医药等学科的专家会聚一堂,对各类高校发表实质性评审意见,其荒唐不言而喻。

  第四,专家们用一天的时间,能看完8所申报学校呈送的几千页材料吗?如看不完,又是如何做出投票的决定的?如果他们主要是根据8所高校校长20分钟的答辩,那么在此环节中,入选的外院、西工院两个学校的校长,与落选的西北政法、石油大学两个校长的PK表现如何?

  第五,到3月30日为止,评审工作都是由省学位办而非省学位委操作的,这是否违规?如果组织专家评审属于省学位办越位操作,那么专家的投票结果还是否有效?再往前,2009年2月13日,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规划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既然学位委当时连会都没开过,这份通知是如何出来的?它是否有法律效力?

  第六,4月14日的重新评选,是建立在4月10日省学位委开会,4月11日宣布的通知前提上的。在4月10日的会上,学位委的两位副主任委员称:由于理解上的差异,学校申报材料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的问题,需要重新上报,然后由省学位委在审查材料的基础上,经过投票对申报学校排队。前期经过专家评审的西安工业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在后面学位委研究时将作为参考。两位副主任虽然没有直接说上一次评议结果作废,但意思明明白白是要重新评选。

  然而,省学位委4月14日上午10点之前收到全部8所高校的重新申报材料,下午3点即举手表决,宣布了“维持原评审结论”的结果。它又是如何兑现“严格评审所有申博材料”的承诺的?

  而且,明明西工院和西安外院第二次填报的教师数、科研经费、博士学位教师数等许多方面数据,与第一次相比都有大范围、大幅度的出入,如西工院的博士学位教师数,第一次报了171人,第二次为71人;西安外院第一次填写的教授数是120人,第二次改为62人。这种较大变化的情况,在这两所高校的材料里面不是个别,而是比较普遍的现象。而学位委的14位委员竟然对这些数据上的明显出入不管不顾,依然举手表决“决定维持3月27日专家组评审意见,将西安工业大学和西安外国语大学确定为拟立项建设单位”?

  此外,为什么14名委员表决的事项,不是学位委副主任先前所承诺的“在审查材料的基础上,经过投票对申报学校排队”,却竟然是“决定维持原评审结论”?“决定维持原决定”的结论是如何表决出来的?为什么是举手表决?

  学科建设的“周老虎现象”

  在网上关于陕西“申博”事件的论战中,多次有人将其与同样出自陕西的“周老虎事件”相类比。在“周老虎事件”中,当事人周正龙及陕西省林业厅有关干部一次次地坚决否认“虎照”造假,一次次放弃改正错误的机会,终致这场延续近两年的谎言被无情戳穿,不仅周正龙受到刑法制裁,林业厅相关干部受到撤职等处分,陕西省的形象亦受到严重的负面影响。

  在陕西“申博”事件中,即使在落选方西北政法和石油大学的领导、老师们看来,第一次评审中的失误是可以改正,甚至可以原谅的。

  石油大学的教授罗静认为:“第一次评审,学位办对上报资料的审查存在一定问题,个别学校有不规范做法,这件事让学位办、陕西省很尴尬。专家只能按学校填报的材料评审,尤其外省专家,对陕西各校情况不了解,只能这样了。如果我是专家,我也会这样投票。”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王健说:“因为第一次评审存在着‘材料不规范、学风不严谨、数据不真实’三个方面的问题。不管结果是谁上,落选者均会提出问题,提出异议。”

  在部分落选高校对第一次评审结果提出强烈质疑后,省学位委很快作出反应,4月10日召开学位委会议,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本是一个很好的转危为机的机会,是能使当事各方都从老虎背上下来的良机。

  前述那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说:“如果4月14日确实按照‘省学位委将在严格评审所有申报材料,并对各申报学校票决后排队,公示两个得票最高的学校作为拟立项建设单位’的说法,结果仍没有西北政法的份,就到此为止了,谁也不会说什么了。”

  但学位委的这次会议,却莫名其妙地匆匆作出“维持3月27日专家组评审意见”的决定,就草草收场了。这个决定进一步激化了当事各方的矛盾,直接导致了西北政法大学向省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4月23日,西北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并广邀媒体,举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位授权评审制度理论研讨会”,将这场学科建设争端公诸于更广泛的空间,“申博”事件向着更不可控的方向发展。

  与一些媒体借机质疑独具中国特色的“申博”制度不同,此次陕西“申博”事件中,不管是入选还是落选的高校,都认为国务院关于博士学位授权点政策调整的整体方向并无不妥。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王健说:“我个人认为,‘拾遗补缺’,缺什么而且需要什么,就补什么,这个判断和思路是非常切合实际、非常合理和充满政治智慧的。它改变了以往的全国总动员、全国齐步走、一次性审批的做法。过去评审博士点,曾经有这样的情况:学校招募教授,双方约定各自可得的好处,结果是学校得到了博士点,教授也走人了,学术队伍条件也降下来了。新办法强调学科建设过程,应当是一个使学校在学科建设上得到更多实惠的办法。”

  西安石油大学的教授罗静也认为:“国务院学位委将博士点审批权下到省里,初衷是为使教育更好地适应地区发展的要求。只要从地区经济发展需要考虑,按文件规范操作,就应该不会有大的问题。个别省有问题,不代表大家都有问题。权力、利益之争绝不是主流。在整个国内的评审中,核心考察的还是高校的学术水平。我们之所以对这次评审结果提出异议,立足点也是学校的学术水平。”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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