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一些部委和地方打着保障性住房的名义,以各种形式为公务员建实物型住房有不断加剧的趋势,或明或暗的“福利分房”正在卷土重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陈淮27日就此发表文章称,公务员住房享受“超国民待遇”危害极大。
(5月28日《扬子晚报》)
陈淮说,公务员住房上的超国民待遇,不仅会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导致尖锐的社会矛盾,妨害市场的健康发展和价格的稳定性,而且会对形成健康文明的住房消费模式起到恶劣的负面示范作用。公务员住房“超国民待遇”产生的原因何在?
公务员住房超国民待遇产生的思想根源,一言以蔽之,是官本位。一些部委和地方之所以打着各种旗号为公务员建实物型住房,是想维系公务员群体的不同性,强化其职业优势。
在当前的住房价格之下,一个明显的事实是,一方面,公务员也有住房需求;另一方面,即使公务员仅凭工资也难以买得起房。对于护犊心切的公权来说,这一现象应该是不愿接受的。在其潜意识中,应该是“近朱者赤”,既然进了公务员这个大圈子,那就应该从工资、医疗、养老、住房等层面全方位超越普通阶层。
本来,“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谋己利以及人之利,这种身边群体的疼痛,应该推动公权形成整个住房改革的思路,促动公权在“住有所居”上的努力。但对个别公权来说,权力是最好的资源,利用权力资源为公务员建几幢房,既能获得圈内人的掌声,又不至于大伤财力。
若公众集体所享资源,集中到公务员群体身上,必然会进一步加剧公务员群体的优势地位,同时减缓公权大处着眼推动整体改革的步伐。公务员住房“超国民”,必然会导致普通公民住房“低国民”。(毛建国)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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