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笛特长生课间摔折牙
凭特长小升初受影响 小学生状告学校获赔
本报讯(记者张蕾)面临小升初的关键时刻,长笛特长生小龙却在课间活动时将牙齿摔折。昨天下午,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小龙所在的管庄中心小学赔偿小龙2.7万余元,其中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另外两名学生家长各赔偿小龙2141元。
小龙与小磊、小舟系管庄中心小学学生。去年10月17日下午,小龙三人在大课间活动时玩划杠。当时小龙在划杠上,小磊和小舟在旁边帮他推。当小龙要求停止时,两人仍相继推小龙。小龙由于抓握不住,面部朝下摔在了地上。
经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诊断,小龙两颗牙牙冠折断,两颗牙半脱位。事后,小磊、小舟家长分别赔偿了小龙1000元,管庄中心小学也负担了700余元医疗费。
小龙家长称,事情恰恰发生在小升初的关键时期,小龙作为长笛特长生,因牙齿损伤凭此特长择校受到影响。他们和两名学生家长以及学校曾就赔偿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因对方就责任比例无法达成一致,学校向他们提出希望通过诉讼由法院裁判。因此小龙家长起诉要求法院判令三被告赔偿小龙包括牙齿后续治疗费、修复费、精神损害赔偿在内的损失近16万元,其中管庄中心小学承担90%以上的责任。
管庄中心小学称,体育器材如果没有老师看管是禁止学生自己玩的。当时是大课间,只有巡视老师在。学校认为,在小龙受伤过程中,学校没有过错。小磊和小舟家长均表示愿意给予赔偿,但对精神损害抚慰金提出异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龙、小磊、小舟以及管庄中心小学在此事件上均负有一定过错,其中学校因对体育器械缺少必要的防护措施,负责老师亦未尽到监督、管理职责,因此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小磊、小舟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小磊、小舟家长除已支付的1000元外,分别继续赔偿小龙相关费用1141元。管庄中心小学赔偿小龙医疗费、交通费、临时性外形修复费、后续治疗费共计1.9万余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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