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一、义务教育阶段方面
从2003年秋季开始,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对我区贫困地区实施了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免收学杂费的政策。
二、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方面
新生入学时我区按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了“绿色通道”,将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在新生报到现场,使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能顺利报到入学;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积极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问题。特别是从2007年起,根据国务院的要求,我区建立健全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大财政投入,按时拨付各项奖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奖、贷、助、补、减等方式进行资助,有力保证了高校贫困学生的顺利就学。2007、2008两年我区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约有54.7万人次学生享受了国家新的资助政策体系。我区已连续两年为所有高校学生发放伙食补助,狠抓学生食堂工作,有效地消除了食品价格上涨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保证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去年5?12汶川地震发生后,自治区高度重视,紧急行动,周密布置,拿出专项资金对我区来自地震灾区的受灾学生进行了学费和住宿费补助,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最有效、最直接的措施,帮助灾区学生度过难关。在自治区的大力推动下,各高校也积极行动起来,想方设法,积极筹措,通过设立学校奖助学金、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等各种方式激励学生努力学习、鼓励学生勤工俭学、勤工助学。应该说随着助学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区贫困大学生求学之路的保障基础将更为坚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项资助政策的实施,切实减轻了经济困难家庭的教育负担,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和对生活困难群众的关心,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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