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高地
李林:三权分立是资产阶级内部的权力分工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教授日前在其《坚持和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越性》一文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而资产阶级民主则实行三权分立民主集中制作为我国国家机构的基本组织原则和活动方式,是民主与集中的有机结合,即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实行民主集中制,有利于集中和体现人民的意志,有利于实现民主与效率的统一,保证国家权力与人民权利的结合,有利于强化民主监督,防止权力腐败。
三权分立是西方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来的政体组织原则,是指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由不同的机关行使,三种权力之间相互分工,彼此制约。但三权分立作为西方民主政治的组织活动原则,其本质是资产阶级内部的权力分工。资产阶级是从来不会把统治权分给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在实践中,就连西方政治家也不否认三权分立的弊端。曾任国会参议员的富布莱特在指责美国三权分立体制的问题时指出:“我们的政治体制今天运转起来非常不灵……在民主党控制国会而总统是共和党人时,宪法规定的行政和立法之间的内在抗衡就要大大加剧……国会常常不能就预算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有效地削减财政赤字……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咎于我们政府权力分立体制所固有的行政和立法之间的抗衡”。概括起来说,三权分立存在的主要弊端是:其一,三权分立没有解决国家权力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基本矛盾,难以形成人民和社会对国家权力监督制约的制度化机制;其二,在三权分立之下,人民不是国家的主人和民主的主体,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形成对立状态,公民权利经常遭到国家权力的侵犯同时也成为抵抗国家权力的力量;其三,以权力制约权力为特征的三权分立,互相掣肘,互相扯皮,降低甚至丧失了效率,使国家机器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其四,三权分立在实践中正在发生嬗变,如行政权的扩张,立法权的式微,司法权的政治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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