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6月1日电(记者杨霞)从6月1日起,广东省正式实施《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账务核对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建立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存储、支出管理的,各部门共同遵守的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账务核对制度的监管机制。
记者从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这一办法规定了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政部门、地税部门每月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存储、支出管理过程中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进行检查核对,确保账实、账证、账账、账表“四相符”。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账务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约束监管机制,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广东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和地税局结合在全省全面开展的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活动,联合出台了这个《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账务核对管理暂行办法》。
这个对账办法,紧密结合广东省采取的“地税全责征收、财政专户管理、社保记账核发、银行(邮政)社会化发放”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模式,通过明确社会保险经办部门、财政部门、地税部门三方在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存储、支出管理过程中的对账责任,规范对账三方基金管理行为,完善相关工作流程。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此办法的出台,有效整合相关部门的监管约束能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是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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