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高速昨实行分车型限速
晴天大、中型客车及货车时速超108公里将被罚昨日开出首张罚单
本报讯徐鸿、陈华明、记者邓旭敏、实习生熊涛报道:昨日,省内高速分车型限速标准正式启用,并于当日开始处罚。
昨日开出首张罚单
据了解,新的限速标准规定“对通行全省高速公路的大、中型客车及货车实行晴天90公里/小时、雨天80公里/小时的标准限速,对危险品运输车实行晴天80公里/小时、雨天70公里/小时的标准限速。小型客车保持原限速标准(100公里/小时)限制。”
昨日上午9时许,在南昌昌西南收费站,一辆从广州运货至南昌的大货车被拦了下来。已经有15年驾龄的驾驶员杨师傅却不知道为何被拦。原来,测速仪显示,杨师傅驾驶的货车时速达到了114公里。根据新的限速标准,杨师傅的货车已经超速24%,必须接受罚款100元,扣2分的处罚。
将增加流动点来测速
民警还告诉记者,交警部门将通过各种方式,告知省内外驾驶人员新限速标准。据了解,目前高速公路上主要通过固定点来测速,今后将会增加一些流动点来测速。如今,高速路按照现行的大、中型客车及货车实行晴天90公里/小时、雨天80公里/小时的标准限速,对危险品运输车实行晴天80公里/小时、雨天70公里/小时的标准限速。小型客车保持原限速标准(100公里/小时)。同时,还保留原有的处罚标准——超过规定时速20%~50%的,罚款100元;超过规定时速50%的,罚款1000元;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每增加10%的,加处200元罚款,但最高罚款数额不得超过2000元。
据悉,在晴天,大、中型客车及货车行驶速度超108公里/小时将受到处罚;危险品运输车速度超96公里/小时将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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