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物中,可吸入颗粒物比例42.3%,二氧化氮39.6%,二氧化硫18.1%。”昨日(1日),深圳市环保局发布《2008年环境状况公报》指出,可吸入颗粒物已经成为深圳环境空气质量首要污染物,其中机动车尾气排放的可吸入颗粒物所占比重越来越高。
而在噪音污染方面,机动车也成为最主要的噪声源。
深圳市环保局副局长林翰章介绍,2008年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优)和二级标准(良)的天数共计364天,占全年的99.5%,比上年增加3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和二氧化硫是三大主要空气污染物,其中,可吸入颗粒物比例42.3%,居首位。据了解,可吸入颗粒物一般是指大气颗粒物中直径小于或等于10微米的颗粒物,又叫PM10。
“近年随着污染减排,深圳的二氧化硫排放控制得比较好,但是汽车数量急剧增加,机动车尾气排放的可吸入颗粒物所占比重越来越高。”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人表示。
与前年相比,深圳所有水库水质变化不大,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9.87%。但是,主要河流中下游水质仍普遍受到污染,水质劣于Ⅴ类标准。
在近岸海域,东部海域整体水质良好,达到国家海水水质第一类标准。但是,西部海域水质劣于第四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大肠菌群。
此外,公报显示,深圳的城市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区域环境噪声处于轻度污染水平,但部分路段道路交通噪声超标,达标率比较低。
现场问答 争取年底推行国IV标准 问:年初时有负责人曾说深圳可能推行国IV标准汽油,现在进行得怎么样?会不会因为油价上涨而推迟?
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推行新标准要考虑两个因素,一个是车,一个是油。车的方面,国家环保部从2008年初就已经对国IV的车型开始认定,深圳市政府去年7月1日也公布了国IV环保车型推荐目录,鼓励市民采购国IV标准的车。油的方面,有关部门已经牵头制定深圳国IV油的技术规范,我们也已请示市领导尽快带队去中石油、中石化协调油源;此外还要和发改委协调制定物价政策。由于物价、生产等不定因素影响较多,最主要的还是油源,我们争取年底推出,不过我个人认为明年上半年会更有把握些。
环境违法废水超标占一半 问:去年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355宗,这些环境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是如何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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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去年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主要有三类,一是未经环保审批或验收,擅自开工建设,或扩大生产规模的案件,占总数约20%;二是水污染物的超标排放、废气的超量超标,数量较多,占到近一半;三是降污除噪,接近20%。
对于第一类,按照国家、省、市的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要求其办好各种相关手续,并进行罚款处罚。
对于第二类,废水超标原因很复杂。对于管理不善造成污染的,要求其限期整改,保证防治措施到位;对于污染处理设施运转不正常、设施老化的情况,要求其限期治理,改造污水处理设施。
对于第三类,则要求施工单位改变施工方式,调整施工时段,夜间施工需取得周围居民的支持。同时,会将处罚情况通知建设局,让其对施工单位或项目进行一定的限制或控制。
车辆太多噪音达标率不高 问:特区内交通干线噪声达标率为50.5%,这个数字看起来好像不是特别高,主要原因是什么?将来如何控制并降低交通干线的噪声污染?
市环保局监督管理处负责人:50%的达标率确实不是很高,主要原因一是机动车数量比较多,噪声源比较多;再就是国家机动车的噪音标准刚刚颁布,旧的车辆还没有强制实施新标准;还有就是深圳的道路经常会有施工改造,这都会产生噪音。将来我们会针对这些方面,采取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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