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安然 通讯员岳佳综)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今年以来,全省市县城区污水处理最低收费达标率跃升为83%;今年6月底前,珠三角地区污水处理费标准平均每吨将达0.80元;东西北地区污水处理费标准平均每吨将达0.50元。
据统计,去年底,市县的污水处理费开征率由2007年底的57%上升到100%;最低收费达标率从2008年9月份的20%跃升为77%;全省每吨污水处理费平均水平由2007年底的0.35元提高到0.68元,上涨超过一倍。截止5月,全省又新增6个市、县(市、区)实行最低收费标准。
广州市经过去年底听证会后决定,今年7月起上调污水处理费,对居民生活类污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收费,22吨以下用水量的用户污水处理费每吨为0.9元/吨,阶梯水价实施前统一按0.9元/吨收费,并对低保户免征污水处理费。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省尚有15个县(市、区)未达到省规定的污水处理费最低征收标准;珠三角9市329个镇中,仅有110个镇开征了污水处理费,全省的征收标准仍低于每吨1.1元的平均处理成本,远未达到补偿处理成本、合理盈利水平的要求,影响了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运行效率。根据省政府要求,今年6月底前尚未达到污水处理最低收费标准的市、县(区)要力争全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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