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6月2日电(记者陈黎明)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一条6公里长的公路,通车仅8个月已基本不能使用。6月2日上午,娄底市纪委通报了对这一案例相关责任人的追责结果:新化县交通局2名负主要责任的干部被撤职,2名干部被行政记过。
今年5月初,娄底市发布了《娄底市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不久后市纪委、监察局查处并向社会公布了8起领导干部问责典型案例,对24名党员干部进行严肃追责,其中8人被撤职免职。其中,涟源市财政局因未将544万元中央拨款及时下拨到位,局长、党委书记及一名党组成员被通报批评,对此事负直接责任的经济建设股股长被免职。
据娄底市委书记林武介绍,问责主要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决策失当、政令不畅、效能低下、碌碌无为、为政不廉等行为。为保障问责的实效,娄底市还建立了公众监督网络,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积极拓展问责、追责线索来源。
记者了解到,娄底市为严肃追责,在相关处分决定公布后,要求落实到每一个问责对象,逾期未落实的,还将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一些给予免职处理的问责对象,即便经反省后安排了新岗位,其新任职务也必须低于原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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