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6月3日电(记者孔博吴涛)记者3日从广东省人大获悉,由于广东省粮食自给率不足40%,粮食市场调控难度大,粮食安全保障任务繁重。对此,广东省采取多项措施,以保障粮食安全。
在体制保障方面,广东省加强立法力度,落实责任,强化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制定了《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构建长效保障机制。
在供给保障方面,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切实落实种粮补贴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稳定和提高粮食产量,保证必要的自给率。同时不断巩固和发展与粮食产区的产销合作关系,拓宽粮源供给渠道,并大力促进全省粮食流通产业加快发展。
在应急保障方面,不断增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能力和调控应急能力。2003年,广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第一个粮食应急预案,目前全省粮食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建立,粮食应急网络初步形成。
在设施保障方面,广东省多年来以新沙港机械化骨干粮库为龙头,围绕“一系(珠江水系)三线(京广、广茂湛、广梅汕铁路沿线)”选点布局,建设现代化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网络“珠江粮食走廊”。
在监管保障方面,2008年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建立省、市、县三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部门协作机制,加强流通领域的质量和价格监管,建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信息通报机制。
2008年广东全省粮食总产量1243万吨,总需求量3770万吨,产需缺口2527万吨,自给率只有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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