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国务院再安排40亿元 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

2009年06月04日06:37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甘肃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6月3日电 (记者江国成) 据中国政府网3日报道,国务院6月1日批准了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贯彻实施这一方案。

  根据方案,2009年在已安排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10亿元的基础上,国家再安排40亿元,对符合一定使用年限要求的中、轻、微型载货车和部分中型载客车,以及“黄标车”适度提前报废并换购新车,给予不高于同型车辆单辆车辆购置税金额补贴。
具体为:中型载货车6000元,轻型载货车5000元,微型载货车4000元,中型载客车5000元,轻型载客车4000元,微型载客车3000元,其他车型6000元。《实施方案》明确,中央财政按上述补贴标准,对地方实行补贴资金包干。地方可以根据“黄标车”的车型、年限、城市管理等因素,调整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车主按照有关规定,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拆解企业向车主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车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更新车辆购车发票和有效身份证明申领补贴资金。

搜狗搜索我要发布

以上相关内容由搜狗搜索技术生成
昵称: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狐博客更多>>

精彩推荐

搜狗问答更多>>

最热视频最热视频更多>>

美容保健

搜狐无线更多>>

茶余饭后更多>>

搜狐社区更多>>

ChinaRen社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