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湖北工业大学通报对胡春林的处理结果:一是“令其本人写出书面检查,责成该同志所在单位实验实训中心党总支对胡本人予以严肃批评教育”;二是根据教育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相关规定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给予胡春林行政记过处分”。
抄袭硕士学位论文的胡春林系该校实验实训中心材料实验员。
对以上处理结果,被抄袭人黄晓慧的论文指导老师曾建雄昨日在电话中表示:“那是他们的权利与责任,我不发表评论。”
昨日,本报关于华中师范大学已撤销胡春林硕士学位的报道,经国内各大门户网站和地方网媒转载,相关网页达到790项,搜狐等各大网站数千网友对报道内容发表评论。
新浪昆明网友语重心长:“在大学工作,就算是实验员系列,你也不能这么干。”搜狐手机网友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以后好好学习再考。”(万建辉) (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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