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亲儿只为捞回生子本钱
本报东莞讯 (记者唐红杰 通讯员黄彩华)狠心父亲拐卖尚未满月的亲生儿子,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入狱五年。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了解到,这位狠心的父亲拐卖还没有满月的亲生儿子,竟是为了捞回生儿子时花掉的1万多元成本。作为受害者的孩子母亲,不但没有对丈夫怨恨,还写求情信给法官希望对丈夫轻判。[网友有话说:狠心父亲应该轻判吗?]
以23612元把亲生儿子卖掉时,肖某阳还最后一次尽了做父亲的 “责任”,他包了个388元的红包,留给小孩买衣服和吃的东西。“我儿子刚出生就卖给别人了,这388元利市就当我这个父亲给他买点衣服吧。”被抓获后,肖某阳这样向警方解释。
事件回顾:
东莞中院公布四起拐卖儿童案 四案主犯分别被判刑
本报东莞讯 (记者唐红杰 通讯员王创辉、吕宏)昨日,东莞中院公布了四起拐卖儿童案,四案主犯被判处13年、12年、3年不等的刑期。
狠心父瞒前妻卖亲子
2005年7月12日,肖某阳与妻子王某秀办理了离婚手续。不过,两人仍在东莞市大朗镇杨涌村一间出租屋过着同居生活。2008年10月21日,王某秀产下了一名男婴。
2008年11月9日上午,肖某阳打电话联系到吴某玲,谎称是其妹刚生下一个婴儿,想卖给他人抚养。两人商定以25000元贩卖给吴某玲的弟弟吴某格。
第二天9时30分左右,肖某阳对王某秀说:“我抱着他去晒晒太阳。”他将儿子带到樟木头车站附近,最终以23612元把亲生儿子卖给了吴某格。
王某秀发现儿子丢失立即报警。公安机关经侦查后,在惠州市博罗县将肖某阳抓获,并于2008年11月15日凌晨在中山市阜沙镇解救出被拐卖的男婴。法院判肖某阳有期徒刑5年。
广场盯梢出租屋抢婴
2008年11月10日17时许,罗某兵、姚某强、化某利经商量拐卖儿童后,在东莞市虎门镇赤岗广场找到了目标。罗某兵三人跟踪李某荣来到虎门镇赤岗社区的出租房。化某利在楼下看风,并租了一搭客摩托车接应,姚、罗二人则进入房间抢走婴儿覃某德。得手后,化某利独自逃跑,罗某兵、姚某强则后乘汽车到深圳市南山区找到买家。
第二天,带覃某德体检后,罗某兵等人以23700元的价格将其卖掉。警方于2008年11月21日将3人抓获,同年11月23日将覃某德解救。法院分别判处3人有期徒刑13年、12年、8年。
轻信好朋友儿子被拐
谭某平夫妇和4个月大的儿子谭某林住在塘厦镇某出租屋。谭某平有个朋友叫胡某良,两人平时的关系还不错。
胡某良、罗某威伙同林某(另案处理)预谋拐卖儿童,并联系好了张某荣负责找买家。2008年12月3日18时许,胡某良来到谭某平的出租屋,由于谭某平临时有事,胡某良就说:“我替你照顾儿子。”趁机抱着孩子坐上同伙准备好的货车直接开往惠州市博罗县与张某荣会合。第二天,将谭某林以24000元的价格卖了出去。案发后不久,公安机关解救出被害人谭某林。
经审理,法院分别判处胡某良、罗某威、张某荣3人有期徒刑6年6个月、5年、5年。
虎毒不食子 他们为何如此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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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浓于水 亲子情感动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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