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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聚财富,不知将来有谁收取”———香港世纪遗产纠纷“小甜甜”案重开庭讯(图)

2009年06月05日08:57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法制日报
  龚如心,生前吸引众人眼球的不仅仅是“亚洲第一女首富”的头衔和酷似漫画人物“小甜甜”的独特装扮———众人阅读龚如心,猎奇的是一个传奇女性的爱情故事,唏嘘的是深宅大院里的豪门恩怨,想象的是富人生活中的光怪陆离,看到的却是一场赤裸裸的有关金钱的法律大战。
特别报道

  2009年6月1日,“亚洲第一女富豪”、香港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的千亿遗产纠纷案在香港高等法院恢复庭讯。天价的大律师团队继5月12日后再次在高等法院聚首,豪门恩怨在法庭上无限度曝光,死者的无数隐秘暴露于世人眼皮底下,而依然在世的家人在承受悲痛之时亦不得安宁———这是龚如心女士生前所未曾料想到的,想来也一定是她所不愿意见到的

  遗嘱背后的“风水暗战”

  风水专家的证词将成为法官认定龚如心是否相信存在“风水遗嘱”的重要参考。
在香港“风水”走进法庭,在庭审史上大概也还是头一遭

  “风水”在不少人看来是“迷信”,却是不少香港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香港,笃信风水是一个普遍现象:从街头巷尾的各类“命理”、“阴阳”、“占卦”等招牌,到店铺门口随处可见的供奉神位,再到正对中银大厦的汇丰银行楼顶的大炮和旅游局楼顶的飞龙,“风水”在香港的影响力不可小视。但“风水”走进法庭,这大概还是头一遭。

  代表当事一方(华懋慈善基金)的资深大律师张健利向法庭提交了风水专家司徒法正的报告,认为2006年遗嘱其实只是“风水遗嘱”,是龚如心在身患末期癌症期间受到风水师陈振聪的误导,以为订立一份“风水遗嘱”把遗产留给陈振聪,便可长命百岁,因此龚如心的目的只是延长寿命,根本无意留下遗产给陈振聪。而陈振聪一方则已经聘请了风水专家余若愚。无论是司徒法正,还是余若愚,都是首次以风水专家的身份作供,7月份的“高手对决”、“风水暗战”,也成为了这一争产案的一大看点。

  “风水暗战”看似荒唐,却是双方深思熟虑的结果。在2006年遗嘱的真伪尚未明晰之前,基金一方比较稳妥的做法就是假定遗嘱签名真实,但却并非龚如心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法院能够接纳该遗嘱是“风水遗嘱”或者认定龚如心在订立遗嘱时病重或神志不清,那么基金一方胜诉的几率是很大的。

  主审法官林文瀚已经表示,法庭不会判定风水师的正反意见,只会按照龚如心订立遗嘱时的意愿,以及客观事实作出判断。这意味着,法院并不会直接去认定“风水遗嘱”是否存在,但风水专家的证词将成为法官认定龚如心是否相信存在“风水遗嘱”的重要参考。至少可以证明龚如心在订立遗嘱时的意愿有可能会受到所谓“风水”的影响。

  风水师还是情人:八卦新闻还是诉讼策略

  龚陈二人的关系是风水师还是情人?看似法庭上八卦新闻的爆料,却是当事一方特殊的诉讼策略

  争产案中另一个引人注目的焦点是龚陈二人的关系,换而言之,陈振聪究竟是龚如心的风水师还是情人?看似法庭上八卦新闻的爆料,却是陈振聪一方特殊的诉讼策略。

  为了应付基金一方“风水遗嘱”误导龚如心的指控,陈振聪借律师的口刻意“披露”了自己在婚后一年即与龚如心有长达14年的婚外情。如果这一诉讼策略成功,陈振聪的“风水师”身份将会淡化,而“风水遗嘱”的质疑也很可能不攻而破;反之,以“深情陪伴龚如心走完人生最后路途的伴侣”的面目示人,将使得2006年遗嘱的真实性得到有力支撑。

  基金一方对此也早有防备。针对陈振聪所指与龚如心长达14年的地下恋人关系,曾多次半夜幽会的说法,张健利大律师指出,陈振聪每次都是午夜时分替龚如心看风水,或者在华懋旗下的物业进行风水布局,陈振聪的午夜幽会之说纯属无稽之谈。而以“小甜甜”龚如心与丈夫王德辉的故事为题材的木偶剧“OneLifeOneLove”,也在华懋戏院公演了10天,恰巧在遗产案正式开审前公演完毕。基金一方不断复述龚如心和王德辉的爱情故事,一来是“正名”,驳斥陈振聪所爆料的“桃色新闻”,维护死者的尊严;二来则是强化法官和民众的“印象”,侧面证明陈振聪所持遗嘱的缺乏合理性。

  如果说“风水”问题法官还可以绕道而行,避免直接认定,那么,龚陈二人的关系恐怕就是法官在认定龚如心遗愿时很难回避的问题了。

  拨开迷雾看门道:遗嘱仍然是关键

  “环境证据”对法官形成最后的确信有很大的作用,对判断遗嘱的真实性极其关键

  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认定案件事实,而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是证据,因此,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无论是“风水暗战”,还是“八卦新闻”,都是建立在假定2006年遗嘱真实性的基础之上的。普通法系的证据制度中,证据是否采信完全由法官决定,因此,影响龚如心真实遗愿的“因素”,比如是否笃信“风水”,陈的身份、龚陈的关系等,正是近期庭上双方激烈辩论和庭下各自发力的焦点问题。而龚在订立遗嘱时的精神状况(是否病重或神志不清),则将是下一步辩论的重点。因为根据按照衡平法的规则,如果遗嘱的订立是由于受到“不当影响”(undue

  influence),则这份遗嘱可能是无效的。

  这些“环境证据”对法官形成最后的确信有很大的作用,对判断遗嘱的真实性极其关键。正如在上一场世纪争产案中,法官对3份遗嘱的取舍,就考虑了龚如心与丈夫婚后感情的情况、王德辉与王廷歆的关系变化情况等。

  但在该案中,更加釜底抽薪的方法应当是证明遗嘱是伪造的。从举证责任看,基金一方必须提出怀疑2006年遗嘱真实性的理由。

  对这些疑点,陈振聪一方如果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作为答辩,很有可能承担不利的判决后果。但涉及笔迹鉴定等证据效力问题,可以预见的是,这场庭审在短时间内很难结束,即使高等法院作出判决,败诉的一方也很有可能再次上诉到终审法院。

  《圣经》有云“积聚财富,不知将来有谁收取?”———不知主审该案的林文翰法官是否也会有此感受。但无论如何,这个案件不仅涉及公共利益(巨额遗产的慈善用途),而且涉及死者遗愿的确定,对日后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因而值得继续关注。结局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胡健

  纵深阅读

  “世人行动实系幻影。他们忙乱,真是枉然。积聚财富,不知将来有谁收取?”

  一语成谶的法官判词

  2005年9月16日,龚如心历经8年艰辛,在几乎败诉和被追究伪造遗嘱罪的逆境下,反败为胜,获得香港终审法院对其有利的“终审判决”,并成为亡夫王德辉近400亿港元的遗产继承人。当年龚如心与公公王廷歆争议的核心问题,就是龚如心所持遗嘱上王德辉签名的真实性。

  但龚如心在胜诉后不到两年便撒手人寰,身后留下巨额遗产。应当说,经历一次世纪争产案之后,龚如心对遗嘱的利害关系已经十分了解,自己在订立遗嘱时,理应聘请专业律师循法律途径完成,避免再起争端。但令世人错愕不已的是,龚如心居然在其生前“制造”了两份互相冲突的遗嘱,一份是华懋慈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所持有的“2002年遗嘱”,另一份是自称龚如心“亲密爱人”、曾充当“御用风水师”的陈振聪先生持有的“2006年遗嘱”。后一份遗嘱是真实遗愿还是“风水道具”,龚陈之间是亲密情侣还是普通朋友,一时成为茶余饭后坊间热议的话题。

  当年争产案的二审法官任懿君,曾在判决书中引用《圣经》中的“世人行动实系幻影。他们忙乱,真是枉然。积聚财富,不知将来有谁收取?”表达“观感”,没想到一语成谶———当年龚如心与家翁就丈夫遗嘱的真伪争论不休,谁能料想,数年后自己遗嘱的真伪,竟然会变成另一场争产官司?

  律政司司长是慈善事务的守护者,对于超过300亿港元的慈善基金的去向在适当的时候履行监护责任

  “四方大战”变身“三国演义”

  关注龚如心巨额遗产的不仅是两份遗嘱的持有人:华懋慈善基金和自称龚如心“亲密爱人”、曾充当“御用风水师”的陈振聪先生,还有两位利益相关者。2007年7月4日,龚如心公公王廷歆向遗产承办处办理知会备忘,这被外界视为追讨华懋两成股权的第一步。而7月6日,香港律政司司长也向遗产承办处提交知会备忘。

  香港律政司介入遗产纠纷并不寻常,但却是有法可依,有先例可循的。根据香港“受托人条例”和“高等法院规则”,律政司司长是慈善事务的守护者,对于超过300亿港元的慈善基金的去向,有义务登记知会备忘,从而便于在适当的时候履行监护责任,使任何人在未通知律政司之前,都不得申领龚如心遗产。但律政司在争产案中的角色从目前来看还是防御性的,在随后的诉讼中,会不会与基金站在同一战线,实质性介入争产案?万一基金败诉,律政司会不会进一步跟进诉讼?又将如何扮演慈善事务守护者的角色?这一切,目前还不得而知。代表律政司司长的资深大律师何沛谦多次表示,现阶段不会采取积极角色,但会密切留意事态发展。

  有意思的是,2009年4月30日,龚如心的公公王廷歆突然宣布暂时退出争产官司。王廷歆声称不论哪一方胜诉其皆有资格获分遗产,因而可以“坐山观虎斗”,等到一方胜出后再作决定。这么一来,“四方大战”就暂时变成了“三国演义”。胡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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