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弃尸珠江被判死刑
男子还被判赔偿37万余元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何美芬)被告人毛昌盛利用互联网谎称出租商铺,把人骗至海珠区江海大道附近一出租屋内杀害。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2月,被告人毛昌盛在互联网发布信息,声称自己有一商铺低价出租。被害人招某信以为真,与毛昌盛约定好时间,于当月19日来到位于海珠区江海大道附近的出租屋内。
进屋后,毛昌盛原形毕露,拿出刀要挟招某交出身上的财物。招某不肯,毛昌盛遂将其杀死,然后搜走手机、戒指、项链等物及现金180余元。为了掩盖罪行,毛昌盛将尸体分成若干块,分别投进珠江及附近河涌内。公安机关事后调查将毛昌盛抓获。
法院认为,毛昌盛抢劫杀人手法残忍、情节严重,故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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