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海星) 记者昨从省经贸委获悉,我省惠州、汕尾、河源市将从7月1日起全面供应“粤Ⅲ”车用成品油。由省经贸委会同省环保局制订的推广工作通知已经省政府批准下发执行。目前三个地区的推广工作正全面有序铺开。
据悉,广州、珠海、东莞和中山等地市已按计划于去年全面完成了“粤Ⅲ”车用成品油的推广使用工作,加上即将实施的惠州、汕尾、河源三市,省内供应“粤Ⅲ”车用成品油的地市将增加至8个,约占全省用油量的60%。按目前我省机动车污染物年排放量计量,在以上地区全面使用了“粤Ⅲ”成品油后,预计每年可削减尾气污染物排放量约18万吨。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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