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奎屯一缓刑高三男生被获准参加高考
亚心网iyaxin.com讯(亚心网记者 孙虹杰 通讯员 李守缨 高炳瑞) 昨天,奎屯市一考场走进一名特殊的考生,两年前他因生活中的琐事将同学打成了重伤,之后,他被判处缓刑两年。
今年19岁的文军(化名)是一名孤儿,很小的时候,他的母亲就去世了。2006年,他的父亲又在工作中不慎触电身亡。没有了双亲的他,从河南来到新疆兵团农七师一团场投靠远房亲戚,这年,他17岁。
同年5月14日晚,因为一些琐事,文军和同学小刚发生争执,在厮打中,他用空啤酒瓶朝小刚的头上砸去。结果,小刚头部受伤,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无法继续上学。
2008年8月24日,一审法院以文军犯故意伤害(重伤)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接判后,文军不服,提起了上诉。
据兵团农七师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高炳瑞介绍,当他从校方了解到文军的学习成绩和平时表现一直很优秀时,他开始做双方学生亲属的工作,在他多次的劝说中,小刚的父母终于原谅了文军。
一个月后,兵团农七师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军作出了终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记者从文军就读的学校获悉,文军的成绩一直不错,英语排在班级前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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