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防治地质灾害要警钟长鸣 新华网重庆6月8日电(记者徐旭忠张桂林朱薇)6月5日下午,,已造成数十人失踪,8人受伤,抢救工作仍在进行中。严峻事实再次提醒我们,时至汛期,正是地质灾害高发期,各级政府应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许多地方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也应当看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还存在疏漏和不少模糊认识。首先,许多人认为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性强,与自已和本部门关系不大,应由专业部门去做。其次,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作祟,有的地质灾害在发生前已知道其存在隐患,但总觉得短时间内不会发生。三是少数领导干部存在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行为,致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无力,防治地质灾害基础工作薄弱。此外,一些部门、单位和开发商受利益驱使,置国家的三令五申于不顾,违法违规进行建筑施工和盲目采矿采煤,随意选址,乱挖乱建,诱发了地质灾害。
我国幅员辽阔,地质条件复杂,是地质灾害较为频繁的国家。5年前,同样是6月5日,重庆市万盛区发生过山体垮塌的地质灾害,造成20多人死亡、失踪、受伤。在2002年的陕西秦岭山区,山洪引发的滑石流造成400多人死亡和失踪。事实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地质灾害人命关天,须臾不能放松。
地质灾害防治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地方政府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在防治中形成合力。要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各项技术支撑,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的群测群防机制和专业预警网络,构建地质灾害处理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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