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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适度设置入市要求

2009年06月09日01:34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六月八日电(记者刘育英) 八日向社会发布并征求意见的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要求创业板的投资者需具备两年以上交易经验,对于少于两年经验的投资者,规则也提供了相应的进入通道。

  证监会、深交所、证券业协会八日就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及配套规则向社会征求意见。
与坊间流传的“门槛说”不同,规则注重向投资者揭示风险,并给予投资者充分选择权。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创业板风险高于主板,设立投资者适当性规则旨在尊重并保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规则,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深交所有关负责人指,目前符合两年投资经验的投资者,应该于二00七年初或更早就已入市,经历了股市相对完整的一轮周期,对市场风险有较为深刻的感受,投资决策相对审慎。

  据悉,大多数投资者符合上述要求。规则要求,在进入创业板前,证券公司需要与投资者营业现场书面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并要求投资者抄录一段声明。证券公司经办人员应见证投资者签署并签字确认。两个交易日后,经过审核,为投资者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经验不足两年的投资者若想进行创业板交易亦有进入通道,但要求更加严格。除在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外,要求投资者就自愿承担市场相关风险抄录一段特别声明。另外要求证券公司营业部负责人必须签字确认。此外,审核时间也由两个交易日增加到五个交易日。

  征求意见截止至六月二十三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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