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胡军、通讯员穗仁宣报道:妻子被老公欺负后,走出家门哪里安身?今天,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草案建议稿)》称,拟设立“妇女庇护所”,为受害妇女提供临时庇护。
建议稿提出,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妇女庇护场所,对遭受家庭暴力有家难回的受害妇女提供临时庇护。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建立司法行政、卫生、民政、妇联等有关单位的多方合作机制,为家庭暴力受害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医疗救治、心理疏导等服务。
在借鉴了外省市的经验后,建议稿对性骚扰进行了形式上的罗列和规定。建议稿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影像、手机短信、网络文字等方式对女性实施性骚扰。同时,赋予女性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增加防止性骚扰的条款。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在本单位内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目前,普遍存在用人单位在正常的法定假期安排女职工去医院进行体检。因此,建议稿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每两年安排本单位女职工,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妇女病检查,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检查时间视为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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