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广州出租车管理条例:的哥车内吸烟可罚五十

2009年06月10日04:13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文远竹 通讯员穗仁宣) 昨日,《广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交本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三审。对于出租车司机的禁止性行为中,《条例》增加一条规定:禁止在车内吸烟,违者处20~50元罚款。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二次审议时提出,有些出租车司机的临时休息用餐区域,“脏乱差”现象严重,建议政府部门在条件具备的时候,建立固定的出租车驾驶员服务区,《条例》吸收了这一建议,增加了相应条款。

  二次审议稿中曾规定,醉酒者、精神病患者乘车应当有成年人陪护乘车,否则出租车司机可以拒载或中途终止载客。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对醉酒者一律拒载不妥,为此《条例》新增条款规定,“醉酒者、精神病患者乘车影响安全驾驶的,出租车驾驶员可以拒绝载客或者中途终止载客”。 (来源:广州日报)

搜狗搜索我要发布

以上相关内容由搜狗搜索技术生成
昵称: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狐博客更多>>

精彩推荐

搜狗问答更多>>

最热视频最热视频更多>>

美容保健

搜狐无线更多>>

茶余饭后更多>>

搜狐社区更多>>

ChinaRen社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