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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短信虽好但能发给谁

2009年06月10日08:44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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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短信虽好但能发给谁

  按照“存在即合理”的逻辑,廉政短信备受热捧,自然有其合乎理性之处。比之于“廉政娃娃”等创意,借助短信在公职人员中搞廉政教育,不管药方开得对不对,起码患者没弄错,总是一大进步。
6月9日《济南日报》有消息说:近日,济南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修身养德短信征集活动,并明确要求全市副局级领导干部每人至少要创作编发一条廉政短信。本次活动还设有各色奖项,颁发证书和奖品,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对优秀短信结集出版。

  把廉政短信搞到发奖出书的份上,我以为这是一件好事,不少城市也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如果廉政教育老是道德来道德去,虽引入短信平台,做的还是穿新鞋走老路的事情,无趣得很。现在,有了奖励,还有付梓可能,在此激励之下,说不定还真能引发一波又一波的廉政短信热潮。

  然而,仔细琢磨一下,这“每人至少要创作编发一条廉政短信”的做法似乎又颇为可疑:一者,廉政短信属于文化创作,要认真写的话,难度还不小,基于不少领导干部的职务性讲话都靠秘书代笔的明规则,如何保证廉政短信不会被“热心”的秘书所代劳?二者,即便领导干部亲力亲为地创作完了廉政短信,“发给谁”还真是个不小的问题。毕竟,这廉政短信不比拜年短信,机关部门发送可谓名正言顺,属于“组织提醒”。但是,个人来传发就麻烦多多:发给上司或同事吧,人家肯定以为你在暗示什么,凭什么要你来教育我,收到者定然心生不爽;如果发给家人吧,显然浪费了良苦用心,不执掌公权,何来廉政之需?就算这些都不是问题,还绕不开一个常识性的疑问:对于莫名其妙动辄抒情的短信,我们往往看到抬头几个字就有了删除的冲动,激情洋溢的廉政短信会不会被惯性删除、最终沦为“奈何明月照沟渠”?

  廉政是对公职人员最底线的要求,好比要求医生不能杀人、教师不能猥亵学生一样。廉政有风风火火的短信大赛,那么,公共财政会为“医生拒绝红包短信大赛”、“教师为人师表短信大赛”等提供全程赞助吗?廉政与否虽有文化上的动因,主要还取决于制度兜底有效与否。至于廉政教育的目的,固然有治病救人之心,更重要的还是捍卫公共利益,降低公权寻租机率。又是发奖又是出书,投入成本大小不说,收益率几何?程序正义否?

  当然,我深信在有关部门的积极组织下,廉政短信迟早会和“超女”、“快男”一样,风靡大江南北,引领文化潮流。但是,我还是衷心希望谆谆教诲的廉政短信不要轻易骚扰广大市民。你用心良苦,不等于我必须接受———实在要广为流传也不是不可以,譬如可以跟在免费天气预报或便民资讯后面,权且当做买一赠一吧。

  江苏宋桂芳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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