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家庭新生首次纳入救助范围 本报讯 (记者孙颖)高考刚刚结束,一些低收入家庭的考生已经开始多方筹措大学学费,今天上午,市民政局启动了2009年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工作,今年低收入家庭新生首次被纳入救助范围,和低保家庭新生一样能享受4000元的救助金。
据了解,北京市2007年出台了救助办法,建立了针对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大学就学的教育救助制度,本市享受低保待遇家庭和享受生活补助的重残家庭中的新生可获得每人4000元的补助,两年以来已经惠及了3533人,支出资金1409万元。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这项政策首次扩大了覆盖范围,城乡低收入家庭子女也被纳入到救助范围,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在本市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经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全日制本科、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都可申请一次性学费补助,并可申请相关的教育救助。
为了方便低收入家庭新生申请,市民政局公布了各区县低收入家庭标准,其中城市低收入标准为当年城乡低保标准的170%,也就是家庭月人均收入670元,农村低收入认定标准为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170%,朝阳区、海淀区和丰台区是家庭人均年收入为8364元,大兴区和门头沟为4080元,顺义区为4301元,昌平区为4284元,通州区、平谷区、怀柔区、房山区、密云县和延庆县为3468元。
在申请方式上,凡是符合标准的低收入家庭新生,可持今年高等教育新生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户籍册及家庭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一次性临时救助金4000元。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笔资金从福彩公益金中支出,根据历年数据估算,今年这项政策将惠及低收入家庭和低保家庭新生3500人左右,总之这项补助将实行应补尽补,不设人数方面的上限。
另外低收入家庭的学生今年起还可申请享受所在地的其他教育救助待遇。X133
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区县 认定标准(元/年)
朝阳区 8364
海淀区 8364
丰台区 8364
大兴区 4080
通州区 3468
顺义区 4301
房山区 3468
门头沟区 4080
昌平区 4284
平谷区 3468
怀柔区 3468
密云县 3468
延庆县 3468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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