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6月10日电(记者季明)上海市浦东新区10日公布《浦东新区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试行办法》。根据此办法,浦东新区将成为国内首个允许外资风险投资(VC)和私募股权投资(PE)等境外股权投资资本,以“股权投资管理”身份,进行合法登记注册的地区。
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境外资本看好中国市场,并开始通过风险投资或私募股权投资的方式开展直接投资。但由于我国现行政策的限制,这些境外投资公司目前主要以投资咨询公司或代表处等方式进行工商登记,业务经营范围上也有所限制。
作为国内金融中心,浦东新区现已云集70多家境外股权投资机构,这些金融机构的业务发展与现行机制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为此,浦东新区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决定进行改革,出台《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试行办法》,鼓励境外股权投资资本的健康发展。
根据试行办法,受股权投资企业委托、以股权投资管理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境外金融机构,都可在浦东新区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注册成为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注册的行业名表述为“股权投资管理”,注册资本不应低于200万美元。
为控制金融风险,浦东新区规定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至少拥有一个投资者,此投资者或其关联实体的经营范围需涵盖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管理业务。此外,这类企业在申请设立时,应当拥有两名以上具有两年以上从事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管理业务经历、同时又有两年以上高级管理职务任职经历的管理人员。
浦东新区金融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试行办法出台后,浦东新区已经设立的外资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公司,都可依法变更为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在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中,投资中国市场的安全性和良好回报率得到更加明显的体现,浦东新区希望通过这次改革试点,吸引更多境外股权投资资本参与国内市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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