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获仿“六四”式手枪一支
新快报讯 (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谢晓 通讯员 汪次安)昨日,陈志明、冯仕明、刘付友、廖裕华等七人因涉嫌贩卖毒品罪在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3月以来,陈志明通过廖裕华把“K粉”从深圳贩卖到韶关牟利。
2008年11月11日,陈志明在深圳市某酒楼分别以每公斤16000元的价格向廖裕华购买了7公斤“K粉”,带回韶关卖出。14日傍晚,陈志明、张国照两人乘坐深圳至韶关的长途汽车到达京珠高速韶关南出口时,被韶关警方当场抓获并缴获“K粉”3971克。
同年11月4日,冯仕明接到廖裕华要6公斤“K粉”的电话后,驾车从惠州到深圳,并按廖裕华的要求以每公斤15000元的价格将6公斤“K粉”交给刘付友存放。4日晚至20日,警方先后将冯仕明、廖裕华等人抓获归案。抓获刘付友时,当场缴获毒品“K粉”4998克和仿“六四”式手枪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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