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杰)从快递公司偷得剧院演出票后,青年张某冒充快递员送票上门,并取走了票款。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张某现年21岁,曾在一快递公司工作。
检方指控称,去年12月19日凌晨,从天井钻进北京邮政速递局同城快递公司的营业部后,张某从调度室的桌上偷走一个快件。打开后,张某发现该快件里装有两张价值722元的梅兰芳大剧院的演出票。次日,冒充快递人员,张某将快件送到收件人处,收取了上述票款。
同年12月30日,张某故伎重演,再次偷走4张梅兰芳大剧院演出票和2张大可乐剧场的演出票,并上门收取了1069元票款。
接受审判时,张某称,自己知道货到付款是常见的快递结算方式,所以有了冒充快递员收钱的想法。
法庭审理后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处其10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元。宣判后,张某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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