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容留他人共同吸食毒品,其中一未成年人因毒品中毒死亡。日前,闵行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廖主坤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此案中的被告也是入住酒店的登记人。
2009年3月14日下午,他登记入住闵行一酒店,并伙同朋友吸食冰毒,未满18岁的孙某也要求“尝新”。
廖主坤不但不予以阻止,反而纵容其共同吸食。不料,孙某在吸食毒品后发生昏迷症状。廖主坤一看不妙,立即将孙某送至医院抢救,但终告不治。
法院认为,被告人廖主坤在登记入住的客房内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因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顾文剑杨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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